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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换沙菲宜处理SRC上诉 纳吉改聘再益律师楼

(布城26 日讯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即起终止由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辩护律师,并委托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作为其辩护律师。

根据沙菲宜署名并发给联邦法院副主簿官及媒体的函件,其律师事务所是在本月25日下午5时,收到纳吉发出的解聘副本。

副本指纳吉向他作出通知,已委托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作为其辩护律师。

拿督斯里再益依布拉欣也是首相署前部长。

“因此,我们正努力透过实体与线上,完成向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移交文件的程序,预料最迟会在今天内解决。

“禀告法庭,所有申请上诉文件要求提呈额外供词,还有修改诉讼通知的电子副本,已于7月5日移交再益律师楼,他们也被通知关于这些上诉的日期。”

沙菲宜律师事务所是在2018年7月4日起,担任纳吉在上述案件的辩护律师。

在今年5月,联邦法院择定于8月15日开始聆审纳吉的终极上诉,审讯为期10天。

上诉庭三司在去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他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随着纳吉在上诉庭遇挫,这意味着联邦法院将是他寻求上诉得直的最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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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滥权洗钱案 辩护律师:45亿贷款文件非纳吉签名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团队辩称,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从德意志银行获得9亿7500万美元(45亿令吉)贷款的5项董事通函决议(DCR),并非由纳吉签名。

反贪会调查官努艾达阿里芬则不同意此说法,并重申志期2014年的5份文件上的签名笔划,与前首相的签名相符。

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与控方第49名证人的努艾达,今天在涉及22亿7000万令吉1MDB滥权和洗钱案中,针对与纳吉第四项滥权指控相关的5份文件的签名,持不同观点。

第四项指控是4项对纳吉滥权和 21项洗钱罪名的一部分。控状指他利用当时的公共职务,获取总额为4457万0920令吉70仙的金钱。有关文件与纳吉涉嫌滥权使1MDB能源公司获得9亿7500万美元贷款有关。

此案由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审理。旺阿兹万也在庭上针对上述5份文件上的签名,与另一份带有纳吉确认签名的文件进行对比。

他指董事通函决议上签名的笔划,与纳吉的真实签名不符。

尽管努艾达阿里芬认同这5份文件的笔划略有不同,但她坚称它们最终属于纳吉,并指前1MDB总执行长在调查期间告诉她,逃亡商人刘特佐把有关文件带给纳吉,让当时的首相签署。

努艾达也不同意辩护律师的论点,即1MDB董事会被涉嫌伪造的纳吉签名误导,认为当时的首相已批准该交易。

不过,努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观点,即5份董事通函决议是前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纳吉滥权案件的关键文件证据。

2014年,1MDB曾寻求9亿7500万美元的贷款以回购在Aabar Investment PJS的股份。

科林劳伦斯较后择定此案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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