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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仅终止辩护SRC案 沙菲宜仍是我律师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澄清,他只是撤换丹斯里沙菲宜作为他在SRC国际公司案件终极审判的辩护律师角色,但是对方依然是他涉及的其他审理中案件的代表律师之一。

他今日发表文告证实已终止由沙菲宜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他在SRC案的辩护律师,并委托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作为其辩护律师,以及由郑宝德担任首席律师。

他指出,这项新委任是于昨日生效,主要是高庭在本月21日驳回他申请英国女王律师乔纳森莱德劳受聘为首席律师,他才萌生聘雇新辩护律师团队的想法,当然,他也征询了来自新加坡和印度的资深律师的建议。

“我对新组成的团队有信心,相信能为我的辩护带来不同的角度。”

从纳吉被指控开始,沙菲宜就一直带领辩护团队在SRC案中为纳吉辩护。

纳吉感谢沙菲宜的律师团队一直致力确保他得到公正的审判,不过针对媒体断定或报道沙菲宜被“解聘”或“被抛弃”,这是不公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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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滥权洗钱案 辩护律师:45亿贷款文件非纳吉签名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团队辩称,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从德意志银行获得9亿7500万美元(45亿令吉)贷款的5项董事通函决议(DCR),并非由纳吉签名。

反贪会调查官努艾达阿里芬则不同意此说法,并重申志期2014年的5份文件上的签名笔划,与前首相的签名相符。

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与控方第49名证人的努艾达,今天在涉及22亿7000万令吉1MDB滥权和洗钱案中,针对与纳吉第四项滥权指控相关的5份文件的签名,持不同观点。

第四项指控是4项对纳吉滥权和 21项洗钱罪名的一部分。控状指他利用当时的公共职务,获取总额为4457万0920令吉70仙的金钱。有关文件与纳吉涉嫌滥权使1MDB能源公司获得9亿7500万美元贷款有关。

此案由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审理。旺阿兹万也在庭上针对上述5份文件上的签名,与另一份带有纳吉确认签名的文件进行对比。

他指董事通函决议上签名的笔划,与纳吉的真实签名不符。

尽管努艾达阿里芬认同这5份文件的笔划略有不同,但她坚称它们最终属于纳吉,并指前1MDB总执行长在调查期间告诉她,逃亡商人刘特佐把有关文件带给纳吉,让当时的首相签署。

努艾达也不同意辩护律师的论点,即1MDB董事会被涉嫌伪造的纳吉签名误导,认为当时的首相已批准该交易。

不过,努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观点,即5份董事通函决议是前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纳吉滥权案件的关键文件证据。

2014年,1MDB曾寻求9亿7500万美元的贷款以回购在Aabar Investment PJS的股份。

科林劳伦斯较后择定此案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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