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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承责似非大马文化/黄詝瀚

近日我国反贪一哥持股风云掀开了各界人士的评论,目前演变得已不仅是政治课题了。丹斯里阿占巴基向媒体澄清时,坚持没触犯任何法律,表态此事由有心人政治化,刻意诋毁反贪会和他的声誉。

即使如此,事情仍未平息,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也着手展开调查。

当然,股票交易发生于2015年,却如今浮现,让多人猜疑事情背后的目的。随着当局的调查仍在进行中,还待时间还原真相。可是,今日想探讨的核心问题,绝非真相,而是当我国高官和部长们深陷于利益冲突或争议性丑闻,应对手法是否成熟?

就拿去年6月27日,韩国青瓦台反腐败秘书金起杓的辞呈一事来做对比。总统文在寅在任期间,其政府的政策严肃打压炒房风气。他多番抨击前朝政府的政策,导致房价昂贵,普遍人民无法负担得起。可是,新委任的反腐败秘书却涉嫌房地产贷款炒房投机的质疑。

据报道,金起杓申报的财产情况显示,房地产价值91.2亿韩元(约3200万令吉),金融债务56.2亿韩元(约1900万令吉)。其中,价值4900万韩元的韩国京畿道广州市松亭洞森林地引发投机嫌疑。这片森林地虽不通公路,但紧邻松亭区开发新建中的公寓和别墅园区。金起杓最终选择辞职,但也表示虽非以投机为目的购买房地产,但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应承担社会责任,不辜负民众的信任。金起杓上任仅3个月。

或许大家会说,韩国已是先进国,和大马一个发展中国家比较,不成正比。可是,就连世界最落后和贫穷的国家之一,位于西非洲的利比里亚都有高官退位的前例。去年2月,反贪委员会最高主任恩杜布西·恩瓦布代克(Ndubusi Nwabudike)因被卷入非法获得利比里亚的公民身分疑云,而选择自行提出辞呈。其实,最高法院证实他是以正确管道获得公民身分。

当时,恩杜布西·恩瓦布代克是一名专业律师,在国家总统任命他担任要职之前,他曾担任贪污调查员长达5年。可见,公民身分与否非实际争议点,而只是政治炒作。但他选择辞职基于“不想成为分散国家议程的焦点,影响政府和人民的整体利益。”

父母官应有自知之明

暂且不说反贪一哥一事,就去年12月的大水灾,政府的措手不及和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54人身亡。可是至今,无一高官或部长站出来和灾民、人民道歉承责,更别说辞职谢罪。权力是何等诱人,也让人放不下。为保住权力,不惜一切代价。

其实这和国家领导人有莫大的关系。管理做法和风气就是从上到下的灌输。如果领导们的价值观颠倒或不存在,那是很难让下官和人民顺服。上梁不正下梁歪,莫过于此。

作为领导人或百姓的父母官,有自知之明,对一个国家的价值体系的发展极度重要。该退位时,就该毫不犹豫的下台。若真的问心无愧,那大可暂时退位回避,让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并等待结果出炉。这是最有效的公关方式,以便服众。如果真的有错,道歉承责或许还会赢取人民最基本的尊重。从头再来,也并非不可能。

(《Once Upon A Time In Bursa – The Money Equation》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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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的大案令人疑惑/南洋社论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坚持采取更多行动,计划充公已故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及其家族未申报的高价值资产,引起热议。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表示,该会正努力厘清涉嫌非法资产的拥有权,并将已发现的总值约20亿令吉的相关资产,分开进行充公处理。截至目前,反贪会已开启8份调查档案,并相信该数字还将持续增加。

基于敦达因在生前并未被反贪会提控,其遗孀及家属的代表律师对此强烈反对,指责反贪会“毫无道理、毫无法律基础且具有报复性质”。

然而,阿占巴基坚持立场,强调那只是他们的个人看法,反贪会将如期展开充公程序,并表示未申报资产本就已构成违法。

雷大雨小 录供不控

问题来了:为何反贪会如此执着于一名已故人物的财产?无论反贪会如何努力,死者既已长眠,无法自辩,这无疑为反贪会提供了一个无法反驳的“最佳条件”来论证其所谓证据的有效性。而检察机关又如何依据这些线索和证据,提控一位已经逝世的当事人?

况且,反贪会在调查及取证方面行动缓慢,未能在敦达因生前及时完成相关程序,如今当事人已不在人世,法庭是否愿意接受一场“没有被告人”的诉讼?社会上对此难免冷嘲热讽,甚至质疑是否在滥用司法资源。

近来反贪会的动作频频,雷声隆隆,却似乎仍停留在“录供”阶段,缺乏实质性的提控行动。

就以前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涉嫌贪污与洗黑钱案为例,尽管传闻证据确凿,至今却只录供十次,案件仍无下文。

赵明福案不了了之

15年前引发广泛关注的赵明福案件亦令人遗憾。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曾承诺彻查,警方也重新开启档案,扬言借助新科技查明真相。

然而,调查进展迟缓,甚至指责赵氏家属“不配合”,最终不了了之,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更讽刺的是,赵明福坠楼的地点正是位于雪州的反贪会总部。

赵案因当事人离世至今仍未水落石出,死者不能开口还原真相,也无法为自己辩护;而今敦达因案,反贪会又将在当事人离世的背景下,单方面提交证据、传召证人,却无法给予已故者在法庭上自辩的机会。这是否构成“程序不正义”,值得深思。

对照赵明福案被草草了结的处理方式,如今反贪会却对达因家族咬得更紧,这种选择性力度的执法是否令人质疑其背后动机?

倘若反贪会真心推动肃贪,何不从那些尚在人世、证据确凿者着手,迅速提控,树立榜样,而非让公众看到一连串雷声大、雨点小的政治表演?

反贪固然重要,公义更应当慎重。死者财产能否充公,不只是技术问题,更是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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