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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判姑南贪污案无罪 总检署入禀联邦法院挑战

- 文 +

(布城19日讯)总检察署已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挑战上诉庭针对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在涉嫌贪污案中无罪释放的判决。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消息指总检察署研究了上诉庭的判决后,于今日提出上诉。当局已在今午提呈上诉文件。

上诉庭于7月16日以2对1的多数票裁决撤销东姑安南在贪污案下的罪名,东姑安南因此获得无罪释放,免去监禁12个月和罚款的刑罚。

去年12月2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判东姑安南罪成,处以他12个月监禁和罚款200万令吉。

控状指出,现年71岁的东姑安南以公职人员的身分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一张支票收取来自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AKSB)董事丹斯里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是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银行户头,而他也知道AKSB与他有公务往来。

他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国际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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