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为赵明福翻案受阻 林冠英抨慕尤丁背后插刀

(士毛月19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抨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希盟执政时期表面上与行动党维持良好关系,事实上却笑里藏刀出卖同僚,背后狠狠插了希盟一刀,其举动也导致赵明福冤案翻案进展受阻。

林冠英今日在赵明福逝世11周年公祭礼上致词时说,希盟政府当初议决为赵明福冤案翻案,但时任内政部长的慕尤丁却另组国盟政府,导致该翻案受阻。

林冠英回忆道:“当时(希盟)内阁部长决定为赵明福案翻案,但当时执行者是内政部长,他(慕尤丁在那时候)还请我去他家吃丰富早餐,吃早餐时,行动党也有催问进展。”

然而林冠英强调,各造不能就此放弃,也不能放过伤害及杀害赵明福者。行动党的立场是不会放弃赵家,也不会放过涉案者。

赵明福案今日迈入第11个年头,今日由多名行动党领袖及赵明福家属到士毛月富贵山庄出席赵明福逝世11周年公祭,众人在赵明福墓碑前默哀一分钟后行三鞠躬礼,并轮流献花。

与会的赵明福家属包括其父亲赵亮辉、母亲张秀花、妹妹赵丽兰等,赵明福遗孀苏淑慧和儿子赵尔家也出席公祭。出席的行动党领袖则包括主席陈国伟、资深领袖林吉祥、秘书长林冠英、总财政方贵伦、国际秘书张念群、政治教育主任刘镇东、雪州行动党署理主席欧阳捍华,以及赵家代表律师兰加巴等。

兰加巴促总检长公布进展

兰加巴将在这两周内致函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询问赵明福案的进展。

他出席赵明福公祭后在记者会上指出,希望依德鲁斯哈伦能公开发表声明,公布此案调查最新情况。

“希盟执政时期,警方曾在2019年6月成立特工队,并向包括赵丽兰在内约10人录口供。时隔一年多,有关报告目前应该在总检长手中。”

针对希盟若再执政是否有信心能为赵明福翻案,他认为翻案跟谁执政没太大关系。

生前为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政治秘书的赵明福,于2009年7月16日从雪州反贪会总部14楼坠楼身亡。他在死前一天以证人身分到反贪会接受问话,协助调查雪州议员拨款案。

赵丽兰:希盟倒台国盟执政

讨公道过程如坐过山车

赵丽兰指出,林冠英私下向她承诺,若希盟再次执政中央,将为赵明福翻案设下期限,为赵家讨回公道。

她指虽然目前希盟没有执政中央,但她希望为赵明福讨回公道的努力不会停止。

较早前,赵丽兰在公祭仪式上发言时提醒行动党,应从执政经验里吸取教训,一旦有机会再上台,则需立即为赵明福翻案。要知道,赵家已等了整整11年

她直言,从国阵时期到希盟政府,再到国盟政府上台,赵明福讨公道的过程就像坐过山车,是“失望、希望,再次失望”。

“过去希盟执政时,我们一直等待希盟马上为明福翻案,每天都在等待调查进展,但没料到的是,希盟在执政22个月后,就被推翻并被国盟取代。”

她也希望在明年的今天,当大家再次出席赵明福公祭时,不只是缅怀故人,而要告诉赵明福,大家都做了什么及有何实际成果。

 

 
 

 

反应

 

言论

赵家的期盼与法治坚守/林恩霆

谈起赵明福的案件,至今仍有人愤愤不平地质问:“难道赵明福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吗?” 

这个质问合理,也情有可原。但若放在法律的天平上,却未必合乎法理。

从赵明福坠楼身亡那一刻起,历届政府,无论是国阵还是希盟,都曾试图从各个管道寻找案件真相,“绝不包庇”的承诺也反复出现在政坛言语之间。然而,承诺不包庇,并不代表可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仓促为某些人定罪。

反贪会当年负责为赵明福录口供的官员,有没有错?有。错在未能防止悲剧发生,错在对制度、程序和人命的漠视。

但错与罪之间,尚有距离。至今为止,无论是国阵政府时期设立的验尸庭,还是希盟政府上台后重启的调查,始终没有发现任何明确证据,能够支持“有人将赵明福推下楼”的指控。

赵家要求警方以谋杀方向处理案件,这份坚持本无可厚非。但若警方手中并无支持谋杀的表面证据,又如何能将此案直接列为谋杀处理?司法体系不是用来迎合情绪的工具,也不能为了慰藉某一方,就制造另一方的罪与罚。

无意冒犯死者,也理解赵家的痛苦,更怜悯赵尔家自小失去父爱,但必须坦白说,这些年赵家对调查的期望,似乎已不再是“寻找真相”,而是“确认一个早已认定的真相”。换言之,除非结论是“当日官员有罪”和收到法律制裁,否则赵家都难以接受其他任何可能性。

验证信念工具

若立场早已成形、答案早已设定,那调查便不再是通往真相的旅程,而只是验证信念的工具。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赵家其实也无须继续向希盟政府、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执法机关,甚至行动党争取重启调查。因为他们想要的,或许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真相”,而是他们心中早已预设的唯一“真相”。

我挺赵家,是因为他们确实曾被行动党摆上政治舞台,多次被用作“反对不公不义”的象征。家属理应在希盟与行动党掌权后,获得国家层面的认真对待与正义的回应。

但我也必须强调,这份正义不该以牺牲其他无辜者为代价,也不该以“必须有人伏法”为最终目标。我并非试图为反贪会开脱,而是想厘清“有错”与“有罪”的界限。

若我们连“真相未明之前,不可妄下定论”都做不到,那我们与我们曾痛斥的专权体制,又有多少分别?无意否定赵家的坚持,只是希望我们别忘了,法治的精神是“疑罪从无”,真相也不该由情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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