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指數
  • 富时隆综指1,501.44-10.510-0.70%
  • 富时10011,004.01-76.090-0.69%
  • 富时全股项11,223.74-78.070-0.69%
分享

被控企圖破壞銀行金融服務 凱魯丁鄭文傑無罪釋放

- 文 +
被控企圖破壞銀行金融服務 
凱魯丁鄭文傑無罪釋放
凱魯丁(右)和鄭文傑獲無罪釋放。

(吉隆坡12日訊)地庭今日宣判,被控企圖破壞銀行及金融服務的巫統峇都加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裏凱魯丁和律師鄭文傑,獲無罪釋放。

法官旺莫哈末裁決時說,法庭同意辯方的陳詞,也就是法庭必需基於公平公正和公眾利益,釋放兩名被告。



“法庭裁決被告(凱魯丁和鄭文傑)無罪釋放,保釋金和護照將交還。”55歲的凱魯丁和67歲的鄭文傑聞判後,在被告欄內相擁。

 控方建議2人假釋

控方昨日告訴法庭,他們不要再繼續此案,並建議讓兩名被告獲假釋。

不過,凱魯丁的辯護律師哈尼夫和鄭文傑的律師再努爾要求讓他們的當事人,獲無罪釋放。

此案原定昨日和今日審訊,主控官是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



凱魯丁和鄭文傑是於2015年10月12日被控上地庭。

控狀指出,兩人於2015年6月28日至8月26日期間,在5個地點企圖破壞國家的銀行及金融服務,分別是位於巴黎的法國經濟及金融罪案組主任辦公室、英國倫敦查令十字警局、位於伯爾尼的瑞士總檢察署、香港灣仔警局及新加坡警察廣東民大廈。

他們被控抵觸刑事法典第124L條文,並可與相同法典的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5年。

兩名被告隨後提出數項申請,包括要求宣判他們所面對的控狀,並非落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的範疇內。

2015年11月18日,高庭裁決破壞銀行及金融服務的控狀,並非落在國安法範疇內。

高庭當時批準每人以1萬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根據國安法程序,在審訊期間,被告不得保外。


相關新聞

凱魯丁
鄭文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