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家報道:何燕羚
(吉隆坡8日訊)蝦皮(Shopee)毫無預警丟下震撼彈,推出被賣家詮釋為“不公”的退貨退款政策,買家11月13日起,即使包裹已在運輸途中,仍然可取消訂單!立馬掀起賣家的不滿,也擔心其他網購平台一旦跟進,對電商是一大打擊,並導致電子商務一片混亂。
蝦皮作為東南亞網購平台的佼佼者,吸引無數商家的關注,每當該平台有新舉措,都會激起千層浪,對電子商務市場影響甚大。
《南洋商報》發現蝦皮(Shopee)昨日(7日)向賣家和買家公布退貨退款“新功能”(features),當中最大的“變化”是,買家下單後,賣家出貨且包裹已運輸中,尚可以選擇“改變主意”(Change of mind),取消已在路上的訂單。
賣家罵聲連連
記者發現蝦皮在其臉書賣家專頁ShopeeUni Malaysia公布此消息後,引起賣家們的群嘲!紛紛留言表達不滿,要求蝦皮收回政策。
“誰來賠償賣家的包裝費,泡泡紙、包裹運輸袋、封膠紙全是錢,如果買家無理退貨退款,也會有懲罰?”
“你們的團隊必須三思,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舉動。”
“你當賣家是小醜?”
“這簡直是賣家的噩夢。”
“應該限製買家運輸中取消包裹的次數,否則可能被買家濫用,一樣商品同時在多家商店下單,再看誰先到貨,再取消其他。”
電商感歎:都被這些網購平台掐著脖子走了,這個年頭生意難做。
事情有一就有二,賣家表達了擔憂,若其他網購平台也跟進,將進一步打擊原本已經微乎其微的利潤,如果頻頻被無理買家退貨退款,分分鍾是虧損收場。
買家有4理由取消訂單
隻要是以下的其中一項理由,買家就可取消已發貨的訂單。
一、訂單信息錯誤。(買家錯誤購買數量或選項)
二、郵寄地址錯誤。(買家提供錯誤地址)
三、改變主意。(買家不想再買其商品,要退回給賣家)
四、被賣家告知商品非所下單。(例如,買家下單紅色瓶子,賣家卻發貨粉紅色。)
11月13日起,買家可在包裹已在運輸途中選擇退貨退款,以及買家也可在包裹移交給物流合作夥伴前取消訂單,有關取消將立即獲得處理,惟運輸中的退貨退款請求僅適用於SPX Express快遞運輸的訂單。
安排發貨後的即時取消不允許用在預購商品、當日送貨、定製商品、易腐物品、數字產品,這都需要得到賣方批準才能取消。
賣家將承擔運輸途中退貨退款的運費,但之後可通過提交表格申請退款,一次最多填寫10個案例。
誰為奧客買單?
不願具名的電商告訴《南洋商報》說:“本地一直很多‘奧客’,我才遇上一位。在我店下單A商品,收到貨後,選擇退貨退款,退回來的商品竟然不是所下單的,這是拿家裏不要的商品,想渾水摸魚嗎?”
他直言,蝦皮前幾個月實行的“改變主意”15天無理由退貨政策,已把賣家搞得“一頭煙”,幾乎每天都面對買家退貨退款,理由皆不是商品破損或有問題,而是“改變主意”。
他指出,很多時候,客戶退回來的商品,都被拆開,叫賣家如何再售賣?蝦皮要正視無理的買家。政策不能一味偏向買家,隻會助長歪風。
另一賣家則說,新政策在11月13日開始生效,正碰上雙十一(11/11)購物旺季,擔心買家會在雙十一期間打著“買了才算,反正發貨了也能改變主意取消訂單”的心態,大肆下單,隨著政策開跑後,再引發不可收拾的退貨潮,屆時賣家真的是“賣了個寂寞”。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退貨退款的限期延長到15天,被市場認為是’霸王條款’,因為雙方權利義務的配置顯失公平,若遇到消費者濫用,誰為不誠信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