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的冬天,美國經濟陷入大蕭條。有一天,紐約貧民窟一個法庭正在審理一宗案子。被告欄裏站著一個衣衫破舊、滿面羞愧、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因偷竊面包而被面包店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法官問被告:“你確實偷了面包店的面包嗎?”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
法官又問:“你為什麼去偷面包?難道是因為饑餓嗎?”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是的,我雖然饑餓,但我的3個失去父母的孫子,已經好幾天沒吃東西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
老太太的話剛說完,旁聽席上一陣聒噪。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布判決。”
法官面向老太太:“按法律你有兩種選擇,即處以10美元罰款或是10天監禁。”
老太太為難地說:“我若有10美元就不會去偷面包。我願意坐牢10天,可我那3個孫子誰照顧呢?”
每人交50美分罰金
這時候,旁聽席上一位男人站了起來,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說:“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吧。”說畢,他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然後轉身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說:“我是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喂養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呆了!片刻,所有旁聽者都起立,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裏,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法律,老婦人偷竊面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幹?可拉瓜地亞說得很明白——他告訴我們,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動物,是訂有契約的:為我們的冷漠付費。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時間向前推移而來到1998年某月的一個上午,地點是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推事庭,刑事律師拿督阿末紮哈裏爾獨自一人剛從法庭出來時,遇到一個戴著手銬的印裔婦女。
阿末紮哈裏爾好奇地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對方回答說她因偷竊被捕了。律師:“為什麼要偷竊呢?”
婦女囁嚅回答說:“我向兒子許下承諾,隻要他考到第一名,就會送他一個完整的鉛筆盒做為獎勵。”
買不起鉛筆盒被迫偷竊
當時一個完整的鉛筆盒,裏面有漂亮的鉛筆等等,售價是18令吉。結果兒子真的考取了第一名,可她卻因買不起鉛筆盒而被迫在一家超市偷竊。
聽完婦人的故事,阿末紮哈裏爾替她感到難過,但他還是再三向婦人確認兒子是否真的考取了第一名,並還親自到婦人兒子的學校查閱成績表,確定這名學生真的考取了第一名的佳績。
之後,他便要求學校校長隨他出庭作證,而校長也答應了。當天下午2時30分,阿末紮哈裏爾回到法庭,向推事表明願意免費成為這名婦人的辯護律師。
他出示了孩子的成績單,法官當下也做出了最好的決定,判決婦女需守行2年。”
後來和這名婦人道別時,阿末紮哈裏爾還給了她和兒子200令吉。
事隔19年後,2017年有一天,阿末紮哈裏爾坐在法庭的食堂,他注意到有一名男子對著他露出笑容。過了幾天,這名男子趨前與他搭訕。
阿末紮哈裏爾回憶說:“他問我是不是律師,我說是,他說他的母親曾受過我的恩惠,我問是什麼案子,他說我或許忘了,之後便一五一十將當年那個考第一想要鉛筆盒的男孩的故事娓娓道出,而現在的他,已成為了一名律師。”
隱惡揚善摒棄歧視
“我也不知當年我做得對不對,但就是基於我的幫助,這孩子才有機會成為律師。後來我還時常見到他。”這段人生經曆,已經成為他終身難忘的事跡。幾天前,我在社媒上觀看了某家銀行把這段感人的故事拍成開齋節宣傳片的視頻,也為之感動不已。
兩個法庭故事,時空各異,但卻道出了人性本善的真理。盡管在馬來西亞這個多元族群社會,經常會有一些政治人物出來挑撥離間,破壞種族團結,以遂個人邪惡企圖。
然而,就像女作家斯特朗所說:“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根蠟燭。”
面對種族宗教極端分子的妄作胡為,最好的應對莫過於隱惡揚善,宣揚類似阿末紮哈裏爾這種能夠促進族群和諧的故事。唯有摒棄對不同族群的偏見與歧視,這個國家才會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