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3日訊)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裏安華宣布,購買運動器材和運動開銷的所得稅減免上限,從過往的500令吉調高至1000令吉。
政府建議為購買運動器材或運動開銷,提供最多1000令吉的扣稅額。相關稅務減免的範圍,也將擴大至運動訓練的月費。
根據預算案,購買運動器材、租賃運動器材、運動場所入場費、參與運動賽事的報名費等,都可申請這額外500令吉的減免。
有關的減免也將用於已向運動理事會、公司委員會等級的運動中心或公司所征收的培訓費用。
另外,有2500令吉的稅務減免,用作購買讀物、個人電腦、智慧型手機和網絡服務。
此外,安華稱,將有5000萬令吉撥款,用於維修保養和升級青年及體育設施,尤其是老舊的設備。
“政府也將繼續撥款5000萬令吉,鼓勵體育機構和私人界舉辦高水平的運動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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