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8日,中國共產黨機關刊物《學習時報》在其頭版刊文發問,為什麼民營企業發展的“隱性壁壘”長期破而不除?文章認為,根本問題還是在人的心裏、頭腦裏、觀念裏,這才是阻礙民營企業發展隱藏得更深的“隱性壁壘”。
那麼,“隱形壁壘”究竟表現在哪?筆者以為有如下幾點,而且這些正是黨刊明知而不便道明的內情。
企業主政治地位動搖
第一,民企經營者政治地位動搖。按中共文革及之前的階級鬥爭理論,民營企業主是資本家或起碼是小業主,屬於資產階級或小資產階級,是剝削階層,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
中國改革開放之後,中共的中心任務從階級鬥爭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將國家的發展階段確定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並將國家經濟形態確立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在市場經濟下,企業主雇工及剝削工人“剩餘價值”被合法化;企業的經營與管理活動也被歸類為等同於工人階級的“勞動”。企業主與工人之間不再是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而是經營者與勞動者的關係。
這樣,極大地調動民營企業的積極性,刺激民營經濟的大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民營經濟的壯大,民營企業家的政治地位需要更明確地加以確立與提高。於是,在江澤民、朱鎔基時代,“三個代表”被提出來,並寫入黨章。
三個代表”要求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 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 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三個代表”之下,中共的大門向民營企業主敞開,成千上萬的企業主、個體經營者加入中國共產黨;昔日的鬥爭對象成為同誌,民企的地位空前提高。
然而,中共十八大後,強調“不忘初心”,似乎回到了共產黨是工農階級先鋒隊的前期定義,“三個代表”成了過去式。民企的地位也隨之發生動搖;加上中國內地在2021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後,提出“共同富裕”為新目標,且並未對何為“共同富裕”及如何實現“共同富裕”做出清晰地定義與解釋,動搖了民企及民營企業家的信心。
鞏固政權優先經濟活力
第二,鞏固政權優先經濟活力。中共擔心民企做大削弱執政基礎,擔心再現類似俄羅斯的“葉利欽效應”。後者是地方政府架空中央政權,而中國內地非公經濟壯大超越公有經濟,可能致使中共政權經濟基礎不牢,政權不穩。
2012至2021年,中國民營企業數量從1085萬7000戶增長到4457萬5000戶,10年間翻了兩番,民營企業在企業總量中的占比由79.4%提高到92.1%,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中國民營企業經濟總量超過60%,就業人數占80%;加上外資,非公經濟這一塊超過公有製經濟已經十分明顯。關鍵是前者有效率,後者還滋生貪汙腐敗。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樣,“國進民退”自胡錦濤、溫家寶政府時期即構成政府的一些政策行為。“國進民退”是鞏固政權的需要,卻將導致經濟活力及經濟增長的喪失。
國企壟斷構不公平競爭
第三,民企始終面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國企壟斷地位對行業、對資源、對公平競爭環境的侵蝕,對民企構成不公平競爭。國家政策層面要求的國企與民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待遇平等“四個平等”,在現實中並沒有很好地做到。
第四,政治、政府對民營企業正常經營的幹預。泛政治化使得民企窮於應付、疲於奔命。政治學習、政府檢查、企業設立黨支部、工會等,不僅流於形式主義還勞民傷財,更是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幹擾與破壞。
企業家都入了黨,成為中共的一員,中央就不必擔心壯大了的民企不聽黨的話;沒必要在企業設立黨支部,企業老板可由當地黨委直接領導;若不是黨員,企業領導可由當地黨委統戰部的關聯團體即工商聯在政治上指導,對其進行統戰工作。
因此,看不出有何必要將黨支部設在企業上。讓企業管理層既要面對黨委又要面對工會,夾在兩者之間,消耗經營者的精力,削弱了企業面對市場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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