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Mirror演唱會意外在視頻上看尚且觸目驚心,現場觀眾更飽受驚嚇。驚嚇以後的憤怒是有理的,這些情緒需要出口,很自然的就想揪出負責單位。
很久以前林子祥辦過一場演唱會,我不在現場,隻看到一段錄影,他說他不太會講話,唱歌就好,一口氣唱了多首歌。就算在那個年代,純演唱表演也是異數,若觀眾隻求聽覺享受,那麼留在家裏聽音響就好,高價買票入場當然要更嗨的視覺盛宴。如今演唱會“演”重於“唱”,這裏升降台那邊旋轉門,加個火圈就堪比馬戲團了。
舞者多,工作人員多,設備多,道具多,花樣多,變數也就幾何級數地增加。走錯一個位置就可能踩空,一根電線耗損就可能起火——此次肇事關鍵隻是一條維係屏幕的鋼索。按理說應該負責的單位是很清楚了,但承包商並未主動道歉承擔 ,難怪網民群起而攻。
承認疏忽須擔重責
認錯實在太難了,幾年前在我國的988台慶活動也發生過意外,排練時舞台崩壞,好幾個藝人跌傷。舞台是誰提供的呢?誰負責檢查呢?但同樣的沒人主動承擔,電台也沒敢追究場地,大家“側側膊”就算。那次意外後幾個元老級DJ相繼離職,你猜和主辦方沒擔當有關嗎?
道歉這麼難主要是因為有人受傷,如果某方主動承認疏忽,接下來搞不好必須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屆時或被逼賠償,萬一保險賠額不足,財務損失難以預計。
所以,相關單位寧可忍受千夫所指也不願貿然認錯,要嘛一直等到調查結果出來賴不掉了,或等到事件不了了之。雖可鄙,但不難理解。
往後要怎麼避免意外呢?舞台是在短時間內搭建起來一次性使用的,出錯幾率很高。確保設備安全本是承包商的責任,但自己檢查自己的工作往往有盲點。比如那條鋼索吧,也許向來都這麼用的,從沒出事,又怎會想到會發生金屬疲勞呢?
表演主辦單位除了主承包商外,應另雇第三方負責全面檢查。比較容易發現疏漏,減少意外。然而這難免會增加成本,主辦方願意嗎?如果不願,那麼政府或須介入了。
除傷者和家屬外,還有一組人承受很大的心靈創傷,那就是表演和製作團隊,多月籌備和排練刹那間付諸流水。舞台意外頻生,那是這個行業做事的方法出了毛病,希望業內人士正視,悲劇不要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