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宣布,對加密幣交易平台“幣安”(Binance)非法經營數字資產交易所(DAX)采取執法行動,因全部業務營運均違反大馬證券法令。
證監會周五發文指,根據2007年資本市場和服務法第7(1)和34(1)條文,所有DAX運營商必須是受證監會承認的市場運營商(RMO)。
之前,證監會已將幣安列入“投資警惕”名單,並公開譴責在我國非法經營,包括幣安控股有限公司及總執行長趙常鵬,和其他3家相關公司。
證監會表示,已命令上述4家公司從周一(26日)起的14個工作日內,在我國關閉幣安的網站和應用程式。
此外,也勒令立即停止所有媒體宣傳和營銷活動,及禁止我國投資者進入幣安Telegram群組。
證監會也特別指示趙常鵬,確保執行上述指令。
證監會也呼籲投資者,停止通過非法DAX進行交易和投資,強烈敦促目前擁有幣安賬戶的民眾立即停止使用,並撤回所有投資。
證監會提醒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網站,或收到任何不請自來的電話或電子郵件,提供投資建議和機會,尤其是聲稱能提供高回報、低風險或無風險的投資建議和機會,應上報證監會。
民眾也可撥電+603 6204 8999,或電郵aduan@seccom.com.my,向證監會進行查詢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