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總編,
由萬年船先生(“作者”)撰寫並刊登在今年11月16日南洋財經(11月15日e南洋)題為“遲了8年的開銷”的文章標題和內容(“文章”),出現許多錯誤和遺漏,並具嚴重誤導性和誹謗性。
作者所述的“遲了8年的開銷”、“董事呈辭”和“留下重重疑點”等等含沙射影地指責和指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icapital.biz Berhad或ICAP) 、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資威資產管理私人有限公司”或Capital Dynamics Asset Management Sdn Bhd)和陳鼎武先生。我們在此作出糾正,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作者和該文章的錯誤和遺漏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陳述:
1.“雙邊上市”的開銷是幾年累積起來的,並不是於2012年花費的。
2.資本投資有限公司(ICAP, 5108)的招股書並沒有提到,“到了第15年,即2020年,會讓股東選擇繼續或解散基金”。
3.文章中“根據一位專家說,公司在2016年曾經修改章程。”的陳述,是錯誤並極具誤導性。
第一,ICAP並沒有在2016年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為了符合《2016年新公司法》,ICAP在2017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取得75%以上的股東們同意後才修改章程。
當時,ICAP並沒有擅改公司章程,更沒有改變章程內關於解散基金的原來含義。
第三,作者拒絕公開所謂專家的身分,讓讀者和股東們無法判斷專家意見是否可靠,更進一步地誤導他們。
4.作者多年來追隨ICAP,也是股東大會的常客,理應知道ICAP是個封閉式基金,與一般公司不同。因此,依據賬面盈虧來分析668萬令吉“雙邊上市”開銷的重要性並不準確。
作者故意遺漏關鍵事實,即ICAP的2020財年資產淨值為3.94億令吉,雙邊上市開銷隻占ICAP資產淨值的1.695%。
我們有理由認為作者蓄意地錯誤指出“公司由盈轉虧,本財年淨虧360萬令吉”,誤導讀者和ICAP股東們,煽動他們爭議“雙邊上市”開銷,引起公憤並譴責ICAP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資威資產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和陳鼎武先生。
5.作者在文章中“雙邊上市源起於2012年,當時的資本投資基金經理提倡雙邊上市,另一邊即香港。”的陳述是錯誤並極具誤導性。雙邊上市計劃並非起源於2012年,也並非由資本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提倡。
6.作者遺漏了關於ICAP於2009年股東特別大會的重大決策,即股東們指示董事部尋找讓ICAP投資海外股市的方案。
7.作為一名誠實、負責任的專欄作者,作者應當向讀者強調ICAP在2020年報中最重要的事項,即是ICAP向大馬高等法院所提出的司法審查申請。
該司法審查涉及倫敦金融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City of Lond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通過名義持有人,持有超過ICAP總股本和已繳股本的20%。
應聚焦司法審查結果
為了股東利益著想,作者應該把文章焦點放在司法審查對ICAP產生的影響。司法審查結果關乎整個基金、基金的近4億令吉資產淨值和3000多名股東的命運,所以司法審查是一個重大事項。作者切記不要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作者惡意地選擇在ICAP的2020年度股東大會前不到兩周,刊登這篇極具誹謗性文章。
這篇文章內容充滿了對ICAP、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和陳鼎武先生的誤導性報道和嚴重指控。
在撰寫並刊登這篇文章前,作者並沒有向ICAP董事部或其基金管理公司或陳鼎武先生索取任何澄清。
作者自稱愚鈍來掩飾自己的惡意,但他確實有蓄意誤導讀者和破壞ICAP、董事部、資威資產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和陳鼎武先生的名聲和信譽之嫌。
為了避免讀者及股東們被誤導,我們要求貴報即刻並且於11月28日進行的ICAP年度股東大會之前,刊登對作者文章的糾正,以還ICAP、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資威資產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和陳鼎武先生一個公道。
順祝商祺
陳鼎武
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托指定人
資威資產管理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