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統計局根據一項新算法,宣布把我國貧窮線收入(PLI)上修至家庭收入月均2208令吉,以及去年的貧窮率為5.6%,較為貼切反映國內的貧窮情況,和現有的生活成本及家庭收入較為吻合。
這個新的PLI算法如今根據”最佳”食品需求,包括依據2019年家庭開銷調查中最低20%收入家庭(B20)消費形態,非食品項目從106增至146項,強調健康的飲食與優質基本需求。
相對於之前根據2005年PLI算法,得出2016年的PLI為家庭收入月均980令吉,新的PLI顯然更為務實,而這個新貧窮線的運用,和我們的現實生活情況較為貼近,因為國內仍有許多家庭受困於低收入,其中城市與鄉區貧困家庭大有人在。
依據新的PLI,2019年我國絕對貧窮率為5.6%,涉及40萬5441個家庭,這比依據2005年PLI算法得出的2016年絕對貧窮率0.4%(涉及2萬4700個家庭),高出5.2%或38萬零741個家庭。
不過,根據2019年PLI新算法計算,2019年5.6%的貧窮率,卻比2016年的7.6%貧窮率(涉及52萬5743個家庭)有所改善。
隨著新的PLI出爐,政府有必要認真檢討現有的各項計劃和措施,以消除貧窮,協助弱勢群體和貧困家庭改善他們的收入,通過采取為所有40%最低收入家庭(B40)提供一個全面的社會保護網,協助將他們的平均家庭月入提高到2208令吉以上。
要消除貧窮,就得讓所有人獲得均等的各項經濟機會,並提供全面的基本社會服務,包括教育與培訓、主要醫療、房屋、交通及適當的衛生情況。這將有助於促進可持續的生活方式,維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
“共享繁榮”及”沒有人會被忽略”,尤其是不分種族協助需要幫助者和弱勢群體的政策,需要深遠的改革及良好的執行,以維護社會和諧及國民團結。
沒有瞄準目標群眾
我們的社會保障係統需要大刀闊斧的檢討,以加強其覆蓋網、公平合理及可持續。目前看來,現有的社會保護網過於鬆散、資金不夠及沒有瞄準目標群體對症下藥。
目前有至少110個社會保護計劃,分散於超過20個政府部門和機構。
一些處於劣勢的群體,例如自雇人士、失業者、單親媽媽或爸爸、殘疾人士及年長者,所獲得的保護網及收入支援也不夠。
根據世界銀行的研究,大馬的各項社會援助計劃對於減低貧困及促進雇員生產力的幫助不大。
須整合社會保障係統
我們必須設計一套全面且整合的全國社會保護計劃係統,為所有大馬人每個人生不同階段提供保障。
該係統必須重組,以和各項社會援助、教育、人力資本發展、技能再培訓及技能提升計劃掛鉤,改善他們在就業市場上的生產力包容性。
我們也必須特別著重於各項能力建設及社區計劃,擴大國人的各種經濟機會,協助貧困者加強他們的整體技能及改善經濟能力與社會地位,並管理好資源的可持續性。
3方法解決鄉區貧困
當局可通過三管齊下方式,解決鄉區貧困問題,這包括:
(一)促進微型企業,鄉區非農業生產與服務活動,例如農業耕作及商務,以及其他可以賺取收入的農業活動,如經濟作物;
(二)改善當地與社區的交通、通訊及能源服務,尤其是被孤立、偏遠和邊緣化的社區;以及
(三)加強小農、無地農民與員工、小園主、漁民、社區與工人合作社,尤其是那些由女性主導的組織。
上述各項發展與支援計劃旨在改善人們進入市場的能力及提高生產力、提供意見與技術谘詢、促進生產與市場行銷活動的合作,以及加強鄉區發展規劃與推行的參與度。
4招削減城市貧窮率
至於削減城市地區的貧窮率,當局可通過四大方式著手解決,這包括:
(一)通過提供輔助性的低息貸款與信貸便利,促進與加強微型企業、新的小商生意及合作企業;
(二)通過提供技術支援與低息貸款,鼓勵微型企業采用科技與電子商務;
(三)擴大市場及就業機會,以及促進企業從非正規領域轉型進入正規領域;以及
(四)通過提供或擴大人們,尤其是婦女、青年、失業者及在職者獲取培訓、教育及其他就業援助服務的參與機會,促進持續維持生計的能力。
教育和賦權是關鍵
教育和賦權是消除貧困的關鍵。我們必須教育人們有關他們的權利、我國政治體製及如何參與各項社會經濟計劃。加強各個階層的教育,並確保貧困者獲取教育,尤其是他們獲得小學及其他基本教育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