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日訊)針對人力資源部將於今年7月向國會提呈修訂至少7項法令,大馬雇主聯合會要求政府修改與勞工有關的法令時,別倉促行事,以免增加雇主的經商成本。
該聯合會執行董事拿督山蘇丁接受《南洋商報》訪問時說,目前大部分公司都面對經商成本增加的壓力,尤其是勞工開銷節節上升,為此政府需謹慎行事,確保新政策不會加重雇主負擔。
修法建議已呈政府
山蘇丁指大馬雇主聯合會身為全國勞工谘詢理事會(NLAC)成員,早前收集各工商界意見後,已把修改勞工法的建議呈給政府,但至今沒接到任何回複。
他指政府要修改的法令包括雇傭法令、工業關係法令、職工會法令等。
他也希望外勞政策更具透明度,讓工商界清楚知道國家的外勞政策與方向。
無論如何,他指大馬雇主聯合會歡迎人力資源部長古拉宣布,從7月1日起重啟外勞替代機製,所有領域可通過離境備忘錄方案填補外勞空缺。
山蘇丁提及,服務業如餐館及酒店面對勞工短缺問題,目前合法外勞達200萬令吉,預料尚需30萬至40萬名外勞。

廠商聯建議會員少於20%
雇主可不承認職工會
對於工業關係修正法令,大馬廠商聯合會建議,凡是會員人數少過20%,雇主有權不承認有關職工會。
該聯合會總會長拿督蘇添來說,該會早在去年針對4項欲修訂的法令提呈建議書予政府,它們包括雇傭法令、工業關係法令、職工會法令、職業衛生及安全法案。
他指廠商聯合會於4月26日會見人力資源部秘書長拿督阿米爾,認同在雇傭修正法令下,讓月入3000令吉以下的勞工享有超時工資、假日工資及裁員福利(ETLB)。
產假應不超過90天
針對政府建議私人界將婦女產假從現有60天增至98天,以及頂限為5胎,廠商聯合會不認同,認為產假應不超過90天及頂限4胎。
蘇添來指該會也不同意增加牙疾病假。
至於政府在7月1日重啟外勞替代機製,他認為這製度更簡單、快速,同時削減商家成本。
他解釋,目前一些行業面對勞工短缺問題,雇主聘請外勞要經過許多繁文縟節,往往要等到3至6個月才有工人:“雖然政府鼓勵私人界邁向工業4.0,惟至今采用工業4.0的中小企業不到30%,因此很多領域還是迫切依賴外勞。”
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中總)總會長丹斯裏戴良業昨日指出,中總將於6月中召集相關商團組織,商議和檢討我國勞工法其他的現有條款,集思廣益後提呈建議書予當局,進一步加強我國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力和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