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我是一名居住在公寓最低層的業主,但我的陽台比高層單位的還要大,最近遇到了一些問題,希望得到您的幫助。我發現住在高層的業主,總是把煙蒂和煙灰扔到我的陽台上,這給我的居住環境帶來了不便和困擾。由於沒有監控攝像頭,我也無法確定是哪位業主造成的。物業管理員張貼相關的告示也沒有用。
我也希望能請求您的協助,尋找更好的解決方法,以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
Gwo
答:Gwo 你好,
馬來西亞的公寓底層住戶確實常常會遇到煙蒂和煙灰垃圾問題,它屬於個人行為問題。
管理方案如下 :
您可以通過自家的公寓條規 (House rules 、 By-law)了解抵觸了那條條規和可懲罰的金額,如果公寓條規沒有改的話,您可以通過動議(Motion)要求增加安裝閉路電視,以便通過閉路電視找出丟垃圾的單位,並出席公寓年度大會通過該提議。
您也可以通過動議來修改公寓條規,列明懲罰金額(*注:懲罰金額每次不超過200令吉,並把罰款加入犯規單位的賬單裏。)
如果處理,隻要犯規累積罰款不交,管理處可以關閉該單位的門禁卡,和禁止該單位住戶使用公共設備。嚴重犯規者,您也可以帶上仲裁庭,讓仲裁庭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