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姑安南總算幫我們找出不可以公布財產的偉大理由,就是怕被人綁架,太危險了。
開誠布公,拿出真心,可以廣布信義。公布財產可以取信於民的思想看來已經過時了。
在這個危險的社會中,真心信義待民是不可以用公布財產的方式進行的。
政府一定要收回成命,取消已公布的要公務員公布資產的命令或和定。
這樣的政策會讓政治人物的資產曝露在危險人物的知情以內,會害到我們的善良的政治人物。
保護人民警方職責
因為我們的警方太忙了,他們沒有能力保護這些政治人物免於被綁架的禍害之中。為此,公布資產,將之公之於眾的做法太冒險了。
跟著這樣的思維跑,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都是會危害國家治安,會讓外國幹政的。
言出法隨,公布資產的法令一經公布,本來就應該就嚴格執行的。如有違犯者,就應該依法來處理,才是言出必行,有擔當的政府應該做到的。
如果公布資產會造成綁架的說法行得通,講得過,我們還要警方來幹嘛?
明正而典刑,依據法律,保障人民安全是我們對警方應該有的基本信任。將綁架作為不公布資產的道理,看來應該站不住腳吧!
(作者為瑪拉工藝大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