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室

质疑前管委会财务需证据/张惟越

问:张先生,您好!

我们公寓之前的居民委员会主席和财政已搬走,居委会在几个月前的年会(AGM)上选了新一批委员。很巧的,物业管理的经理也刚换新人。

新委员发现,有些账目支出非常不合理,比如清扫费明显高于市价。

根据物管的职员,该清洁公司是居委会前主席和前物管经理坚持沿用,我们怀疑当中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还有,一些现金支出没有明确明细,都是开给居委会前主席和财政,说是垫付,却没有列明垫付什么。而居民之前在年会普遍看不懂,也没有提出问题。

我们是否能重新审计过往的账目,如果真有账目不清楚的地方,能否要求已搬离的居委会前主席、财政和前物业管理经理负责呢?

Tomy

答:Tomy,您好!

这提问有两个角度:其一,法律责任期;其二,开支的合理范围。

管理委员需要为上任期间的决策背负法律责任,确实没错,但马来西亚采用的法律制度乃“无罪推定”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白话的意思就是“在被证明之前,我无罪”(I am not guilty until proven)。

怀疑利益挂钩,需要实证才能立案,而这类商用犯罪要搜集实证,实属不易。

如果对账目不满,可要求法务会计审计(Forensic Accounting Eveluation),以收集实证,方能采取下一步行动。

如果贸贸然的“开战”,因无实证,搞不好落得师出无名,而被反告毁谤。

张惟越, Gather Building Management董事经理 kenteo@strata2gather.com
问诊室 |物管专家
张惟越, Gather Building Management董事经理 kenteo@strata2gath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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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楼上倒强酸排水口熔毁 楼下幼童洗澡遭溅入眼

(吉隆坡15日讯)甲洞一间公寓住户疑将强酸液体倒入排水口酿祸,酸液不仅腐蚀水管,更渗入楼下单位洗手间,殃及洗澡中的6岁孩童身上,溅入眼睛而尖叫。

根据脸书专页“Saja Viral”上传的照片,显示一楼下单位的排水管严重熔毁。

贴文中指出,这是其家人在甲洞的公寓。楼上的住户把酸液倒进排水口,结果她的孩子中招。水管突然膨胀漏液,弥漫着刺鼻的硫磺味。

及时就医幸无大碍

“刚好6岁的孩子在冲凉,结果酸液喷进眼睛,当场尖叫。所幸及时就医,现没有大碍。”

不少网民纷纷大呼“太危险了!”,同时呼吁受害孩童的父母,务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追究肇事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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