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裏沙哈魯丁警告,一旦公共服務交通執照(PSV)政策落實,電召車若沒有貼上商用車輛貼紙,司機將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
在1959年公共服務車輛(執照與司機、售票員與乘客行為)條文下,沒有張貼貼紙的公共交通工具司機將會被對付。
他說,不僅如此,那些出現各類技術問題的車輛,也將面臨同樣的懲罰。
據《新海峽時報》報道,他進一步說明,該局將會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56(1)條文,對付沒有商用車輛執照的電子召車司機。
“抵觸這項條文的司機,將面臨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
交通部長陸兆福去年11月宣布,電召車司機須從今年1月起,至今日(12日)為止考取公共服務交通執照,否則將被對付。
不過,陸兆福今日下午宣布,內閣今日議決,原訂今天落實的公共服務交通執照政策,即時起執行3個月的“軟著陸”期限,目前未符合標準獲得PSV執照的電召車司機,將能在這3個月繼續提供服務。
考PSV及其他文件需花800元
交通部為了管製電召車服務,無論是針對司機或乘客都設下了諸多門檻,如車齡3年或以上必須每年驗車、司機必須申請商用車輛駕駛執照、申請駕駛人卡和每年進行身體檢驗等。
除此以外,乘客日後須以真實姓名在電召車服務手機應用程式登記賬號,也需要上載大馬卡或護照副本到該手機應用程式等。
據報道,電召車司機將需花費最高800令吉,來考取公共服務交通執照及其他所需文件。
涉及成本包括200令吉的執照課程費用、公共服務交通執照車輛為數300至400令吉的常年保費,以及為數20令吉的公共服務交通執照更新費用。
對於電召車司機來說,最麻煩的條例之一絕對是申請上述執照。所有德士和電召車司機也強製性上6個小時的課程,才能申請準證,6個小時課程費用200令吉。
主要電召車公司Grab本周二透露,該公司僅有10%電召車司機已考取公共服務交通執照,並警告搭乘該公司服務的收費將稍微調漲,乘客也受促盡早預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