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脚5日讯)双龙行佛具(马)有限公司制造的LED水晶长寿心经莲花灯设计专利被侵权一案,涉及侵权的马六甲神料批发店,已在马六甲地庭被重罚。
这也是国内首宗莲花灯被侵权的个案,该神料批发店是在2015年初遭甲州贸消局取缔及发现有仿冒品,过后被贸消局控上法庭,去年审讯,经半年多的审讯程序,去年杪终于有判决。
双龙行总裁倪来宝昨日在律师曾慧玲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说,知识产权必须获尊重,希望其他神料业不要再仿冒其莲花灯及具专利权的产品。
他说,由于市面上仿冒其莲花灯设计的产品,外形上几可乱真,已令其生意受到亏损。
“有关莲花灯是由我设计,使用的原料是防弹聚碳酸酯,从高处摔下也不会坏,不像仿冒品一摔就坏。我的莲花灯是在2005年推出市场,是全球仅有采用LED灯泡的莲花灯,而且可自行组装又拆卸,这也是我们独有的。”
仿冒品易着火熔解
他说,由于一些人在使用仿冒品后发生着火、熔解的现象,推说是该公司的产品不行,令该公司的商誉受损,而且市面上还继续有人售卖这些仿冒品,因此他希望业者不要以身试法,同时呼吁消费者认清原产品。
律师曾慧玲说,有关侵权行为已抵触了1987年版权法令第41(1)(d)条文。
她说,她针对有关莲花灯申请三个专利,即莲花座、单数花瓣、双数花瓣。而侵权的公司侵犯了莲花座、单数花瓣这两项专利。
“法律上,侵权的定义就是:制造、贩卖、在生意上使用、囤藏仿冒品,就属于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