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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生效
雇主付外劳人头税

(布城20日讯)政府在第11大马计划下划定加强管理外劳措施,包括2020年国内外劳只能占全国总就业人口的15%,也通过强制雇主承担人头税的措施,严厉限制低技能外劳的进入。



为了有效的推行上述措施,政府决定强制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措施于明年1月1日生效。

这意味着,下个月起,当雇主聘雇新的外劳及为外劳更新临时工作准证时,雇主须全额承担外劳人头税。

人头税纳入《雇主声明》

在此措施也适用于它生效前,已预先为外劳支付人头税的雇主,虽然临时工作准证时在2017年才生效,到了2018年则已过期。

人力资源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内阁这项规定也已纳入《雇主声明》的文件中,即雇主承担人头税措施将在签署雇佣外劳的文件前阐明,才能聘用外劳。



一旦发现雇主违反外劳人头税法令、条例与政策,将采取行动对付。

15%外劳顶限等于223万人

依据统计,我国目前的就业人口约为1490万人。

若按现有的就业人口推算,则15%外劳顶限,相等于223万5000人。

而早前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国内的合法外劳人数约为200万人。

已给雇主一年调整期

人力资源部文告指出,在雇主们一年的适应与调整期后,强制雇主缴付外劳人头税的措施,正式于明年1月1日启动。

内阁早在2016年3月25日已通过,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强制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措施。

不过,在政府探讨了业界面对的成本、以及适应与创建劳工供求的生态系统的请求后,内阁去年初同意将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措施展延至2018年。

文告指获得反馈同意由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措施的组织包括大马雇主联合会、大马厂商联合会、马来西亚全国总商会、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大马中小企业公会、大马印裔工商总会、马来西亚日本贸工商会、 大马建筑商公会、马来西亚家具总会、马来西亚橡胶产品制造商公会、马来西亚台北投资者协会、马来西亚二手车机件商会、马来西亚机器厂商总会及马六甲中华总商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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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外劳行动不自由 雇主保管护照违国际法

(八打灵再也22日讯)执业律师希望政府体谅外籍劳工为了工作把护照交由雇主保管的处境,并指雇主代保管护照之举,其实已违反国际法律。

律师拿督山卡拉纳拉亚南说,由雇主代保管护照,外劳的行动受到约束,休假也无法自由进出,长远而言,这会导致精神受折磨。

他指外劳的护照由雇主保管已变成外劳工作的标准条件。

另一名律师德烈芬南德斯指出,根据1966年护照法令第12条文(1)节(f)项,雇主不能持有雇员的护照,除非有特定理由,如供更新签证。

但他说,政府可以扣留护照,作为调查或控诉用途。

“政府也可以要求出示护照以确认身分。这些都是正当的理由。

“不过,有时候一些外劳被误导、被利用,或者不得不向无良代理人一次性支付‘非正式收费’,当中这些人在外劳来源国,只是协助寻求工作。

“然而,一旦他们抵达大马,行动自由就会受到限制,因为他们的护照被当地代理人或雇主扣押。”

所以他说,如果护照遭第三者扣押,被剥削的外劳将面对向大马政府求助的困境。

他建议当局考虑推行强制保险,让基于任何理由有意离职的外劳可以这么做,因为保单将赔偿雇主所蒙受的损失。

他补充,此举也使到雇主没有理由收住外劳的护照作为安全措施,以确保其雇员不会离职。

《太阳报》报道,一名40岁的孟加拉籍公寓保安员阿末峇鲁指他的护照在2020年开始工作后,就被雇主收藏起来。

他说,他只能够在有急事需回国时,才能取回护照。此外,如果要做体检,他必须在雇主的代理随同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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