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2日訊)政府允許建築業在行動管控指令執行期間局部複工,讓承包商喜憂參半,因為還得面對資金周轉及建築材料可能供應不足,建材起價的煩惱。
馬來西亞建築商公會會長符績理向《南洋商報》指出,管控令期間,許多行業停工,所以建築業複工後,建材供應可能會供不應求,建材有可能會漲價。
他指雖然本地有生產建材,不過一些需要依賴來自外國原料生產的建材,恐怕因為物流問題出現供應斷鏈。
他提到,承包商開工一個月後,還需要等至少3、4個月時間,才能領取工程的第一筆付款。
停工一個月損失110億
“國內每年的政府和私人工程項目價值約1320億令吉,建築業停工一個月,估計損失110億令吉。
“無論如何我們感謝政府聽取我們的要求,允許建築業複工,依賴建築業的下遊行業約140個,建築業勞力占勞動力約15%。”
已向貿工部呈優先名單
盼關注承包商資金周轉
符績理說,大馬建築商公會前日已向國際貿易及工業部提呈數百個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優先名單,並希望工程部盡快宣布建築業在管控期間複工的作業標準程序。
他指該公會也希望政府能關注承包商資金周轉問題,因為承包商施工一個月後,需等待顧問來確認工程進度,然後交給發展商核準再付款。
“我們已向政府反應這方面的問題,並提出數個建議,希望政府能協助承包商克服周轉問題……歡迎政府允許建築及建築相關服務複工,不過目前還需等待工程部發出複工的作業標準。”
符績理相信獲準複工的不僅G1及G2的主要承包商,並指G1和G2承包商主要負責小工程,如清理水溝、油漆和修路修等政府工程。
至於采用七成工業建築係統(IBS)的建築項目可以複工,他則指該公會不確定采用七成工業建築係統的標準,是適用於施工項目還是新項目。
大馬建築商公會就克服資金周轉方面,向政府提出數個建議:
●盡速發放消費稅退款、稅務退款;
●接受每一項發展工程的5%保留金由銀行擔保方式取代;
●外勞人頭稅豁免延長到1至2年;
●外勞工作準證因為管控期無法更新的罰款作廢;
●豁免共用設施訂金和其他方面的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