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感到疑惑,夫妻应该联名还是各自报税?
从1991估税年起,夫妻自动分开报税,双方皆可享有同等的减免和回扣。
但是,政府也给予人民选择的自由,已婚人士可以选择个别报税,或以丈夫或妻子之名联合报税。 假设妻子选择联合报税,她的收入被视为丈夫收入的一部分。
报税表格上共有5种类型可选择。若选择联合报税,填写报税表时,须注明“1”(以丈夫之名)或“2”(以妻子之名)。至于“3”是个别报税,而“4”是配偶没有收入(如全职家庭主妇)或只有免税收入(如赚取海外收入),“5”是单身/离婚人士/鳏夫/寡妇/去世。
联合或分开报税各有优势。分开报税可让纳税人各自享有减免和回扣;联合报税则可享有自己和另一半的减免和回扣。
什么时候可以考虑联合估税?答案是配偶收入不多时候。
例如,夫妻二人育有4名孩子,妻子是上班族,今年丈夫生意亏损,可选择以妻子之名联合报税。
这是较精明的方式,因为联合报税,就可享有4000令吉的配偶减免。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两人加起来的可征税收入,低于3万5000令吉,还可额外回扣400令吉。
以上述夫妻为例,如果他们分开报税,丈夫因为生意亏损无需缴税,但妻子最终必须缴税300令吉。所以,若以妻子之名报税,就不必支付税款,比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