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图/取自Canva)
(吉隆坡19日讯)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重申,若航班延误超过5个小时,乘客可以选择退款。
MAVCOM消费者事务总监普斯帕拉塔说,无论本地或国际航空公司,必须以原有付款方式,向乘客提供退款。
“对于不想继续旅程,或他们的旅游目的已不再相关的乘客而言,这是新的选择。
“虽然航空公司仍可以提供航班积分及旅游劵,不过首选必须以原有付款方式退款,而选择权必须留给乘客。
“这也适用于超出控制范围的航班中断,如恶劣天气、空中交通管制限制及自然灾害等。”
她是今日接受马新社电视台节目访问后,如是说。
这是“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条例”修正一部分,该新规定已在去年9月1日生效。
普斯帕拉塔说,如果乘客选择不继续旅行,航空公司必须强制退还燃油附加费、税费、及费用如离境税、乘客服务费和碳排放费等。这适用于可退款及不可退款的机票。
她说,如果预定起飞时间有任何变动,必须提前在2个星期通知乘客。
“航空公司可以因技术或恶劣天气问题,允许更改预定起飞时间。不过,在商业因素,他们不再被允许在出发日期前两个星期内,更改预定起飞时间。”
她说,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通过乘客投诉及航空公司每月提交的数据,监督遵守规定情况。
“在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条例第22条文,若航空公司不遵守,将面对经济处罚,首次违规可面临高达20万令吉罚款,第二次或后续违规,则将面对10倍的罚款。
“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对违规的航空公司,已累计高达485万令吉的罚款。”
在超额预订的情况,航空公司必须在值机柜台或登机口通知乘客,不让其登记,但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表示,禁止让已经登机的乘客下机。
另外,乘客提交投诉的期限,已从原来的1年延长至2年。不过,该委员会鼓励乘客,一旦遇到航班中断,应即刻作出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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