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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假免过路费不要扣税 大道公司索现金补偿

(吉隆坡20日讯)针对政府颁布宪报,将9天公假列为免过路费日,有传言指国内18家经营33条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不接受扣税建议,反而希望获得现金补偿。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引述消息说,相信政府已与有关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的代表会面,讨论补偿机制,惟尚未拍案定论。

避免影响现金流

大道特许经营公司接获口头通知,宪报颁布被列为“免过路费日”的9天公假,分别是开斋节、农历新年、屠妖节和圣诞节各为期2天,以及国庆日1天。

根据大马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协会较早时交给工程部的信函指出,所有公司的代表已开会讨论赔偿机制,一致决定政府应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以避免影响有关公司的现金流。

“(政府)应考虑我们的建议,因为9天的免过路费日,对涉及的有关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现金补偿对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大家仍对金融机构有财务责任。”

据业界人士透露,其中有大道特许经营公司,针对政府没有事先咨询制定补偿机制的意见,表达其不满。

传言说,政府目前的做法是将免过路费日的费用100%(全额)赔偿给大道特许经营公司,惟政府赔偿的速度缓慢,造成有关公司的现金流受影响。

拟要求延长经营期

“去年11月大选、今年2月农历新年和4月开斋节的补偿,都尚未获得。”

另一名消息人士指出,为了弥补这9天免过路费日的损失,该公司可能考虑重组选项,如延长特许经营期或扣税等。

“不过,有些公司开始交税的时间迟很多,可能10年或15年后,我们不能等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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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休业超过法定公假 人资部:不能强迫雇员请假

(吉隆坡28日讯)人力资源部提醒,所有雇主在农历新年公共假期以外暂停营业时,不得强迫员工休年假或无薪假。  

根据该部今日发布的声明,已有员工投诉称,一些雇主在农历新年公共假期(1月28日及29日)前后关闭业务,并强制要求他们放年假或无薪假。  

“人资部要强调,雇员有权决定何时申请年假,雇主不能为了节省营运开销而强迫雇员申请年假或无薪假期。

“因为年假与无薪假期是必须基于雇员自己的要求和申请而批准。”

该部指出,若雇主拒绝支付超过公共假日的工资或强迫员工休假,员工可向劳工局举报,并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9条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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