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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提醒雇主 29日前EA表须交员工

(吉隆坡22日讯)内陆税收局提醒,雇主有责任在2月29日或之前提供及交给员工2023年的EA(适用于私人界雇主)及EC表格(适用于政府领域雇主)。

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3(1A)条文规定,雇主有责任每年按规定日期提交EA表格和EC表格给员工,以便员工能履行职责,在指定期限内向税收局提交所得税申报表(BNCP)。

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120(1)(b)条文下,没有履行职责的雇主将构成一项罪名,一旦罪名成立,面对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作为参考用途,雇主可通过税收局网站www.hasil.gov.my >borang > Muat Turun Borang > ,或以快速链接https://www.hasil.gov.my/media/4jjh00qh/nota-penerangan-e-2023.pdf获取2023指导说明E。

欲知详情,可联系税收局关怀热线(Hasil care line)03-8911 1000或03-8911 1100(外国)

或在线聊天(Hasil Live Chat)或浏览内陆税收局相关网站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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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年报税了吗? 电子报税5·15截止

(吉隆坡14日讯)内陆税收局提醒,非经商个人居民,2024估税年电子报表(e-Borang)提呈截止日期为明日(15日)。

该局今日发文告指出,这项申报涵盖个人居民组别的纳税人,如知识工作者、专业人士、担任要职的非公民,以及个人非居民组别,如知识工作者、组织、遗产及兴都联合家庭。

文告提到,纳税人可通过MyTax官网(https://mytax.hasil.gov.my),或通过税收局官网(https://www.hasil.gov.my > MyTax > ezHasil服务 > e-Filing)方式提交电子报表。

当局提醒纳税人勿拖延报税,并有责任如实申报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限内缴税,以免因延迟申报而遭罚款、加税或法律行动。

税收局也劝请纳税人填写完整和最新的个人资料与银行信息,以便退税流程顺利。

当局警告,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呈表报或如实申报收入,将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采取行动。

根据所得税法令第112(1)条文,没提呈所得税申报表或未申报纳税资格者,将被罚款200令吉至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至于逾期申报者,将根据税法第103(3)条文,被加征应缴税款的10%。

如有任何疑问或反馈,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HASiL:

(一)Hasil联络中心(HCC)03-8911 1000 或 603-8911 1000(海外);

(二)HASiL在线聊天;和

(三)HASiL官方网站的反馈表,链接为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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