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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税服务3月1日起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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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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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8日讯)内陆税收局宣布,个人和非个人纳税人可从明日起(3月1日)透过电子报税(e-Filing)的方式,提交2024年薪酬年和2024年课税年的税务申报表。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纳税人和雇主可透过网站MyTax(https://mytax.hasil.gov.my)或该局官网(https://www.hasil.gov.my)使用电子报税服务。

文告指出,至于税务代理,可通过税务代理电子申报系统 (TAeF)平台(https://taef.hasil.gov.my)。

纳税人必须确定其纳税人类别,以便通过电子报税提呈申报表。例如BE、B、M、BT、MT表格(个人);E、C.P.8D表格(雇主或雇主代表);P、TF表格(公司董事或组织行政员;或董事代表);TJ表格(公司董事或组织行政员);TP表格(遗产管理人)。

当局建议,纳税人尽早做好准备,收集收入报表、收据、发票和其他与所得税相关的文件,以便提交2024年度税务申报表。

纳税人若遗忘了密码,可通过登录网站MyTax进行密码重置。程序:选择身分类别>身分证号码>提交>忘记密码及选择重置媒介。创建新密码的链接,将发送到纳税人的注册电子邮箱。

e-BE表格4月30日前须完成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未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纳税人(e-BE表格)须在4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

涉及商业活动的个人(e-B表格)、合伙企业(e-P表格)、非公民高技能工作者(e-BT、e-MT表格)、非公民个人(e-M表格)及其他相关组织的申报期限,设在6月30日。

文告说,雇主需在3月31日之前提交表格申报税务。而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及信托机构的申报期限,为财务年度结束后的7个月内。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和下载,参阅2025年申报表计划,作为提交电子表格指南。

i.马来版本
ii.英文版本 
iii. 2025年税务手册

当局提醒,未按时报税或未如实申报收入,是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2条文,可被罚款200令吉至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是两者兼施。

如果纳税人延迟提交申报表,则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12(3)条文的规定,根据提交申报表截止日期后的延迟时间处以罚款,即延迟期限12个月,罚款15%、延迟期限达1年至2年,罚款30%,以及延迟期限超过2年,罚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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