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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5月底前可申請 繳近年欠稅可分期付款

- 文 +
LHDN 稅收局 所得稅

(吉隆坡26日訊)內陸稅收局宣布,納稅人可以申請分期支付上一年的所得稅和產業盈利稅欠款,並且不會被加稅。

當局發文告說,納稅人可在今年6月6日至明年5月31日期間,即自願申報特別計劃2.0(PKPS 2.0)期間,提交申請。

“分期繳付近年欠稅款的申請,須以書面形式提呈,並提交到就近的稅務局辦事處或納稅人檔案辦理處審批。”

“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4條文,如果納稅人按照當局規定,在按時繳納分期付款,將可暫時解除離境限製。”

此外,納稅人還可以通過當局官方網站MyTax平台,使用客戶反饋表在線提交申請。

當局補充,如果結算期是在自願申報特別計劃2.0期間,申請無需提交支持文件。

“一旦不遵守已設定的付款條件,納稅人可能會面對加稅局面。”

當局鼓勵納稅人通過以下方式提問和相關反饋,即Hasil Care熱線03-8911 1000/603-8911 1100(海外);HASiL實時聊天;以及官方門戶上的反饋表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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