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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法律拟推“柠檬法” 贸消部长:保护购车人士

(吉隆坡30日讯)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正研究改善现有的法律,包括建议落实“柠檬法”以保障购车人士,以免消费人沦为欺诈的受害者,或在购入二手车后迫于承担损失。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南达林奇说,从今年1月至8月,消费人仲裁庭记录的二手车买卖案件共高达1126宗。

“诚如消费人协会与大马汽车业总会(FMCCAM)向贸消部提出的建议,以加强现有的法律,包括推出柠檬法。贸消部有讨论此事,我们也正在收集来自业界的反馈。”

他今日为一家二手车商推出的AutoGen Plus活动主持推介礼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柠檬法(Lemon Laws)是美国的一种消费者保护法,主要是在保障汽车买主的权益;对于出厂后有瑕疵问题的汽车,通常也会称为柠檬车(Lemon Car)或直接称为“柠檬”。

提到上述保障二手车买家权益的活动,亚历山大南达林奇说,贸消部向来支持任何业者加强二手车领域,特别是维护消费人的问题。

他指出,上述活动分成两个部分,包括购车前可通过验车看到汽车状况,以及确保车子有维修,最重要的是予以主要部件维修,比如引擎和变速器。

他也促请涉及二手车的业者,包括买卖车商、贷款、保险、技工、产品销售与服务、科技供应单位,全力支持上述相当有价值的建议,从而提升买卖双方的信誉、安全与信心。

去年10月,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曾建议改进汽车保修市场,包括让MyCC援引其执法权,以判断汽车制造商在维修交易上有否引发竞争关注,并制定“柠檬法”以保障车主利益。

在我国,曾有消费者因所购买新车出问题而告上法庭。2021年2月15日,一名商人买新车给妻子却买到一辆“问题”新车,在漫长的2年半修车期间被迫花钱租车让妻子代步,愤而向法庭提告,最终汽车经销商被判罚9万令吉赔偿金。

当时新山地庭法官也建议政府参考“柠檬法”为购车者和其他消费者提供保障,为屡次不符合质量和性能标准的产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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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促销”低价抢客 杂货店惨淡经营或被迫结业

报道:余佩妮

(八打灵再也20日讯)马来西亚杂货商总会总会长方志民说,贸消部实行的“关爱促销”(Jualan Rahmah)计划及慈悯基本援助金(SARA)计划,已严重影响全国小型杂货店和个体店业者,业绩骤降30至40%,可能导致一些业者结业。

他指出,贸消部自去年1月开始向批发商采购必需品,再在区内进行流动关爱促销计划,以廉宜价格售卖给人民,但也因此令杂货商及个体店没有人到来光顾。

“而慈悯基本援助金计划的援助金只能到特定商店购买必需品,名单内约1200间都是大型超市和连锁店,所有小型杂货店和个体店都不在名单内,这根本就是‘劫贫济富’。”

他促请政府重新检讨以上两项计划,比如建议把小型杂货店及个体店也列入人民可以援助金购买必需品的名单内,让业者有喘气空间。

方志民向《南洋商报》说,最近很多该公会的会员和同业向他诉苦,指贸消部在区内到各州各地动用两三百千令吉向批发商采购,再轮流在各城市地区进行关爱促销计划。

“该计划在2023年1月开始时是一周三次,每次1天,最近一场连做两周,对杂货商的打击非常大。”

他指出,流动爱心销售计划摊位的每样货品价格便宜市价50仙至1令吉,虽然听起来不多,但对日常用的必需品来说,已是很大幅度。

“虽然是不定期到来摆摊,但也几乎可一个月内在同区出现两三次,人民采购后都不会再到小型杂货店或个体店采购。”

 

慈悯援金仅限特定商店

方志民也说,慈悯基本援助金在今年1月发放100令吉给eKasih名单内的贫穷和赤贫国人,将直接汇入受惠者的大马卡内;接下来将于4月至12月发放另外的200令吉。

“随着政府发放这笔援助金,市场里应有更多消费;可惜受惠者只能在特定商店使用这笔钱。”

他说,贸消部由始至终没有与公会及杂货店业者沟通、对话及交流,其实官方和主办方理应一起坐下来好好谈及聆听业者的看法。

“获得慈悯基本援助金的受惠群体一般是在郊外地区,贸消部应与小型杂货店和个体店合作,才可真正让受惠者易于采购。”

他也指出,大集团、大型超市和连锁店除了售卖必需品,也有卖衣物和各类包包等,同时有财力和能力进行促销,并非如同小型杂货店只卖必需品和财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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