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局
(彭博社)(吉隆坡6日讯)雇员公积金局指出,已故会员的公积金储蓄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仅能由近亲提出提款的申请。
如果有关已故会员生前已婚,其配偶、子女、父母或遗产管理人,可申请提取其公积金存款。
若已故会员生前未婚,则需由父母、兄弟姐妹或遗产管理人提出申请。
据《每日新闻》报道,公积金局指出,家属需提交支持文件,包括授权书、遗嘱认证书、遗产分配命令等文件,作为申请的附件。
“只有被指定或命名的人,才有资格根据相关文件中的命令或份额,提出提款的要求。”
公积金局补充,处理相关文件或表格时,不需要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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