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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规定9月起 新医保须有共同支付选项

(吉隆坡31日讯)国家银行最近规定从9月1日起,所有新的医疗保险产品都必须有共同支付选项,这项举措已引起一些人关注,甚至担忧。

其中一项民怨是,许多人,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可能会发现,他们在寻求治疗时,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用是一项挑战。

不过,共同支付,即保险公司和客户共同分担医疗费用,将有助于抑制我国医疗费快速上涨。

国行表示,马来西亚在2023年的医疗费用通胀率为12.6%,而全球平均水平为5.6%。

共同支付与医疗通胀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相关性,研究显示,当人们有共同支付时,医疗通胀率就会降低。

“它应该下降1%至3%,因为基本上是供求关系,这就是为何要推出共同支付,而不是其他东西。”

据《星报》报道,大马宏利人寿保险(MANULIFE,1058,主板金融股)集团总执行长薇芭科本说,如果一些大马人开始认为无法负担医疗保险,那么这些人肯定会选择共同支付。

助抑制医疗费通胀

薇芭科本也是大马寿险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她补充,由于医疗通胀不断上升,重新定价医疗保费最终将导致人们无法负担。

“鉴于此,我认为共同支付将获得势头,开始时需要时间,因为人们正在了解它。

“这是一个新事物,但我认为,为了保持可负担性,确保更多大马国民得到保障,这是一个完美的方式,我认为它将逐渐得到推广。”

基本上,具有共同支付功能的医疗健康保险或回教保险产品,可以降低保费,减少频繁重新定价的需要,并有望缓解医疗成本上涨。

国行指出,带有分担费用功能的保单,可使其保费或供款比不带有分担费用功能的保单低19%至68%,具体取决于分担费用的水平。

“理所当然的,不曾索赔的人会想,为什么我的保费上涨?你不能让某个人补贴其他人,你必须按组别来做,对每个人都公平;因此共同支付将缓解这类问题。”

国行表示,更多消费人购买具有共同支付功能的医疗和健康保险,将有助于通过控制医疗服务的过度消费来抑制大马的医疗费用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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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受保人拨电被批多余 林慧英:财政部将洽保险公司

(槟城10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回应有关“要求受保人拨电保险公司,寻求分摊保费涨幅”被批多此一举及过于麻烦的指责时表示,财政部将与保险公司接洽以处理此事。

她今日在为槟城TLM美食展主持开幕后说,国家银行将在近期将发布相关文告,受保人可从明年1月15日起致电保险公司,要求调整涨幅,确保保费一年内的涨幅不超过10%。

针对“多此一举及太麻烦”的看法,她指出,有关措施可在国家银行发布文告后,进一步讨论。

她也提到,财政部已通知所有保险公司必须遵守分摊保费涨幅的规定。

她也说,一些受保人的保费甚至上涨了100%。

她强调,财政部已要求保险公司做出调整,即便此前涨幅过高,也需改为每年调涨不超过10%。

国家银行于去年12月,针对保费上涨问题制定了三项措施,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分三年分摊涨幅,每年不得超过10%。此外,2024年因保费调涨而断保的受保人,可无条件恢复保险,而60岁以上乐龄人士的保费调涨则必须暂缓一年。

林慧英进一步表示,分摊保费涨幅的措施为短期缓解人民负担的方案。分摊保费涨幅的措施是到2026年底,并非指其分摊期只到2026年。

她举例,若保费于2024年调涨,则可在2025年至2027年分摊;若在2025年调涨,则分摊期为2026年至2028年。

她强调,财政部、国家银行和卫生部正共同研拟长期应对计划,以解决保费上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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