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德謙
報道:宋秀英
(吉隆坡9日訊)隨著內陸稅收局改變運作方式,給予公司更寬鬆的時間上繳代理、經銷商及分銷商2%預扣稅後,此舉可解決公司在行政上面對的繁雜瑣碎問題與挑戰。
過去公司必須在扣除2%預扣稅後的30天內,把稅款提交給內陸稅收局總監,如今則改為這個月收到的2%預扣稅,可延至下個月杪才彙款給稅收局總監。
YYC集團稅務實踐領導周德謙接受《南洋商報》訪問時說,稅收局作出這改變,主要是了解到商家在2%預扣稅方面的抱怨與困難,在舊製度下,公司必須為每一名代理填寫及提交2%預扣稅。
他指在此之前,公司必須在扣除代理、經銷商及分銷商2%預扣稅的30天內提交稅款,這對公司而言是相當繁雜的工作,尤其是一些大規模的公司,不僅代理人數眾多,有者更是在1個月多次支付傭金。
“對於有眾多代理或經銷商的公司,由於發放傭金的日期不盡相同,它們必須頻密填報2%預扣稅,如今稅收局簡化運作模式,凡是這個月收到的2%預扣稅,可累計至下個月杪前彙款才給稅收局總監。
“這對公司是好事,如今它們一個月隻需填報一份表格,解決了行政上的瑣碎問題。”
準確報稅免被對付
周德謙提醒道,隨著稅收局從今年起向賺取超過10萬令吉傭金的代理、經銷商及分銷商實施2%預扣稅措施,這顯示當局已掌握他們的準確收入,因此代理或經銷商需準確報稅,以免因漏報稅而被對付。
“對於少繳稅者,他們將在稅收局法令下被對付,其最低罰款是相等該繳稅的15%,最高罰款則是100%。”
針對公司在預扣代理或經銷商的2%預扣稅後卻沒有上繳稅收局,周德謙說,根據所得稅法令第107D條文,公司將面對兩種後果,第一是沒繳的預扣稅將罰款10%,其次是有關支付的傭金開銷不能獲得扣稅。
另一方面,稅務專家孔令龍說,稅收局的這項改變,就如繳付服務稅的方式,把這個月的稅務累積起來,等到下個月杪才上繳稅款。
他認為這改變主要是簡化公司的繳稅情況,確保它們不會容易犯錯:“更寬鬆的支付預扣稅也讓企業可良好規劃現金流,否則公司幾乎每天都要彙款給稅收局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