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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被炒获赔16万 工业法庭:不公解雇违劳动法

(八打灵再也22日讯)槟城工业法庭近日就一起试用期员工解雇案作出裁决,强调雇主应倾听并关注试用期员工的合理诉求,避免不公解雇。

法庭主席杰亚昔兰在在审理案件时指出,试用期员工叶爱玲(译音)在担任Tune保障(TUNEPRO,5230,主板金融股)槟城分公司经理期间,虽处于冠病疫情及管控令的严峻挑战下,但仍积极努力推动公司业务增长。然而,公司却未给予她应有的评估和支持,反而多次延长试用期,并最终以未达到关键绩效指标(KPI)为由将其解雇。

杰亚昔兰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对叶爱玲构成了不公解雇。

他强调,雇主有义务倾听试用期员工的合理抱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而不是机械地执行规章制度,忽视员工的合理诉求。

基于以上理由,法庭裁定Tune保障需向叶爱玲支付18万令吉作为12个月的欠薪赔偿,这是法律允许向试用期员工支付的最高金额。

然而,考虑到叶爱玲在解雇后获得了一定的收入,法庭最终将赔偿金额减少了10%,确定为16万2000令吉。

杰亚昔兰还指出,试用期员工在解雇后并不享有复职赔偿金的权利。

他呼吁雇主在解雇试用期员工时,应谨慎评估员工的实际表现,避免武断和任性的决策。

此次裁决不仅为叶爱玲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广大试用期员工提供了法律保障。

它提醒雇主在招聘和管理试用期员工时,应更加关注员工的合理诉求和权益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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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强:拨500万数字化工业法庭 智能笔录庭审更高效

(槟城14日讯)人力资源部宣布将拨款500万令吉以数字化全国23个工业法庭,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AI)进行数字记录,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生成即时笔录,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促进利益相关者的沟通理解。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说,该数字化项目涵盖23间法庭及4个移动数字记录系统,当局通过优化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并将解雇案件的审理时间从16个月缩短至12个月,确保更快速解决劳资纠纷。

他今日出席坐落于乔治市海墘街的人资部新建大厦落成典礼时说,目前槟城工业法庭仅有两间,未来将增设一间新法庭,用于处理社险机构上诉案及零工经济劳工纠纷,以应对新兴就业模式带来的法律问题。

“新增法庭也将负责工业法庭主席裁定的违规案件,原本此类案件须送往吉隆坡审理,在升级之后,吉打、玻璃市及槟城的申请人可直接在槟城诉讼,无须远赴吉隆坡,减少时间与经济成本。”

他指槟城工业法庭也将携手大马律师公会及法律援助局,为有经济困难的工人提供免费法律代表,降低维权成本。

这合作将扩展法律援助局的服务范围,即从原本仅涵盖民事与回教法庭案件,扩大至工业法庭。

另外,沈志强指该部今年成立特别工作小组以审查28项劳工法律。

他指许多法令制定于独立前,如今已过时或不适用,须修订更新以符合现代劳动市场需求及更有效保障劳资双方的权益。

出席嘉宾包括人力资源部副秘书长(行动组)苏塔诺阿末贝伦、发展、财务与人力资源组秘书莫哈末哈兹里、劳资关系局总监卡立、劳工法庭主席万杰夫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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