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4%增至6%·充实国库 外国人买房印花税料涨

独家报道:郭晓芳
(吉隆坡13日讯)大马政府有意把外国人买房印花税从现有的4%增至6%,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目前政府对买房者征收的印花税中,外国买家的税率为4%,当局建议上调2%。然而为了保护国人利益,政府不会调高国人购房的印花税。本地人的房产印花税估计维持1%至4%。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今日发文告说,该部正考虑向在本地买房的外国人征收额外2%印花税,但目前只是处于建议阶段。
另外,税务专家兼中总总财政拿督孔令龙向《南洋商报》说,他看好大马将会有更多投资涌入,因我国对外国人征收的房产印花税,仍低于新加坡及香港。新加坡相关印花税税率高达60%,香港为15%,印尼则为5%。
大马资产规划师协会主席薛国龙则持不同看法。他认为一旦政府向外国买家征收额外2%印花税,可能会导致大马我的第二家园计划(MM2H)的潜在参与者萌生退意。
他呼吁政府调整外国人的房产印花税前先做好市调,观察2至3年后才决定是否调涨。
大马及部分国家/地区对外国人征房产印花税:
大马:4%
新加坡:60%
香港:15%
印尼:5%

薛国龙
薛国龙:针对外资非个人
应仅涉5千万以上交易
大马资产规划师协会主席薛国龙建议,政府若要调涨外国买家印花税,可把目标放在价值5000万令吉以上的产业交易,既涉及拥有雄厚财力的外资,而不是个人外国买家(散户)。
他认为,政府不能仅因房地产交易额超标就计划调涨印花税,因为房地产交易额数据也囊括土地买卖,如数据中心土地的大额交易。
他指一旦印花税调涨,将导致外国买家购置成本增加,若购买价值200万令吉的房产,2%印花税将导致成本增至4万令吉。
“(目前)大马我的第二家园计划询问度高,是因为疫情后重新开放,累积多年的效应,有兴趣者增加了,但申请后未必所有人都符合条件。”
中国买家贷款受限
他告诉《南洋商报》,目前对比新加坡,中国买家在贷款方面比较受限。
他表示,今年1月政府才对外国买家征收4%印花税,如今若计划再调涨,政策朝令夕改将影响外国人对大马的印象,以及导致高端产业卖不出。
“对此计划,政府是否已掌握相关数据,如大马有多少外国买家、调涨后政府能收获多少税收等,这些都需要数据支撑。”

孔令龙(本报档案照)
间接鼓励国人置产
孔令龙认为,政府建议调涨外国买家印花税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也间接鼓励大马人在维持印花税税率的情况下投资房产。
据他估算,外国人购买价值100万令吉以上的房产,2%印花税为2万令吉以上。
根据2024年财政预算案及2023年财政法案(2号),政府对首10万令吉的房价征收1%印花税,接着40万令吉征收2%印花税及50万令吉征收3%印花税。从2024年1月1日起,大马对外国人及外国企业转售产业征收4%印花税。

刘荣发
第二家园影响不大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全国顾问公司协会(MM2HCA)会长刘荣发指出,由于缺乏调涨外国买家购房印花税细节,目前很难预估其效应。
不过,他认为2%的涨幅,估计对大马我国第二家园计划影响不会太大。
“1%至3%涨幅属可接受范围,若涨4%就会影响很大。无论如何,一切有待政府拟定细节,才可看到确实效应。”
他说,目前还不确定政府会否分层次征收印花税,如100万令吉产业计划额外征收1%印花税。
先买房再申请
根据《南洋商报》探悉,若要避免日后需支付已调涨的印花税,有意申请大马我的第二家园计划的外国买家,可先买房再申请这计划。
据悉,官方可能允许外国人在房产印花税调涨措施落实前先下单,之后再申请大马我国第二家园计划。
消息来源透露,此事由官员转述市场业者,但细节有待官方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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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合同引发800万印花税争议/梁詠森博士

作者:梁詠森博士(Humanology税务顾问)
在商业世界,合同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份看似普通的合同,却可能隐藏巨大的税务风险。
近期,一家知名企业在签署合同后,竟接到一张高达822万令吉的印花税评估单。原本预计仅需支付10令吉的象征性费用,为何税务局却开出如此高额的税单?
这起案件不仅震惊了企业界,也引发了税务与法律界的关注。合同到底涉及了什么内容,才导致税务局认定其应缴纳巨额印花税?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陷阱?
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只关注合同的商业条款,忽略了潜在的税务责任。然而,印花税不仅适用于房产买卖,还涉及各种商业协议。
如果企业在合同措辞上稍有不慎,可能会被归类为需要缴纳高额税务的类别,从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那么,这家公司究竟遭遇了怎样的税务纠纷?企业又该如何避免?
税务宝典: 印花税法1949
在大马,印花税是根据《印花税法1949》(Stamp Act 1949)征收。这部法律规定,凡涉及资产、债务、权益转移的文件,均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收标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而非合同的名称。因此,即使合同的标题看似无害,但如果内容涉及资产或权益转让,税务局依然有权按照较高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法律规定,第一附表第4项(Item 4, First Schedule)适用于一般协议(General Agreement),仅需支付10令吉的象征性印花税。
然而,如果合同涉及资产、债务、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实际转移,则可能被归类为“出售转让契约”(Conveyance on Sale),适用于第一附表第32(a)项(Item 32(a), First Schedule),此类合同的印花税,需按照交易金额比例计算。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该公司签署的合同究竟是普通协议,还是涉及资产转让。公司认为,该合同仅是“新合同取代旧合同”(Novation Agreement),不涉及任何实质性的资产转移,因此应适用Item 4,仅需缴纳10令吉印花税。
然而,税务局却认为,该合同实际上涉及债权转移,本质是资产转让,必须按照交易金额缴纳印花税。
由于两方观点不同,案件最终提交至吉隆坡高等法院审理。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法律攻防,最终,高等法院判定该合同并不构成“出售转让契约”,公司胜诉,无需支付822万令吉的巨额印花税。
一张合同引发税务风暴
在一家大型企业的会议室,管理层正召开紧急会议。财务总监王女士手中握着一份来自税收局的通知,脸色凝重。会议桌上摆着的文件,是一张高达822万令吉的印花税评估单,让所有人陷入沉思。
“这不可能!”王女士皱紧眉头,快速翻阅合同条款,“我们只是签了一份新合同,怎么可能涉及这么高的印花税?”
坐在她对面的税务顾问陈先生推了推眼镜,深吸了一口气,说道:“税收局认为这份合同实质上是资产出售,因此适用于第一附表第32(a)项,而不是普通协议。”
“可我们根本没卖资产!”王女士的语气透着几分愤怒,“这只是合同当事方的变更,怎么能被认定为资产转让?”
法务总监李先生一直沉默着,眉头紧锁。他缓缓开口说道:“不管怎样,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么接受,要么抗争。”
法庭之上寸土必争
在吉隆坡高等法院的审判庭内,公司律师团队与税收局展开了激烈辩论。公司律师首先陈述道:“法官大人,根据《印花税法1949》,合同的本质决定税务责任,而非其名称。这份合同仅是‘新合同取代旧合同’,不涉及资产或债务的实际转移,应按Item 4计算印花税,仅需10令吉。”
税务局代表则立刻反驳:“法官大人,我们不能仅凭合同名称来认定其性质,应从经济实质角度审视。这份合同的实际效果是将债权从一方转移至另一方,属于‘出售转让契约’,适用于Item 32(a),需要按交易金额缴税。”
长时间辩论后,高等法院最终支持了公司的立场,裁定该合同并不构成“出售转让”,公司无需缴纳822万令吉的印花税。管理层松了一口气,企业成功避免了一笔巨额税务支出。
企业主的税务教训
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忽略了税务问题,而只关注合同的商业条款。事实上,税收局并不只看合同的名称,而是分析其实际经济效果。
即使合同标题是“协议”,但如果其内容涉及资产或权益的转移,仍可能被征收高额印花税。因此,在起草商业合同时,企业必须精准表达法律意图,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辞,以防被误解为资产转让。
此外,企业在签订任何可能涉及税务责任的合同前,必须先评估潜在税务风险,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
关注税法变化减少争议
企业应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在签订合同前进行税务合规审查,确保合同不会带来额外的税务负担。此外,合同内容应明确列明“本协议不涉及任何资产、债务或权益的转移”,以避免被归类为“出售转让契约”。
如果涉及高金额交易,企业应主动向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咨询,以确保正确适用税法,减少未来争议。同时,企业主应随时关注税法的变化,特别是涉及印花税和商业合同的相关条款,以确保合规经营。
税务规划不可忽视
这起案件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税务风险无处不在,一份看似普通的合同,可能带来高达数百万的税务成本。企业若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做好税务规划,与专业顾问合作,确保所有交易符合税务法规。
你的公司是否也曾遇到税务纠纷?如果不想成为下一个因合同措辞不当而损失百万的案例,就请务必提高警惕,未雨绸缪!
在复杂的税务环境中,企业往往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般的税务代理,而是能够真正理解税务法规、洞悉税务局运作模式,并能精准判断税务风险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