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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竞委会:不会出现垄断 Grab料成送餐业龙头

独家报道:苏欣恩、黄晓贤

(吉隆坡23日讯)Grab有意收购Foodpanda,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相信,本地送餐业不会出现垄断局面,但Grab将渐成行业的“巨无霸”。

大马竞争委员会总执行长依斯干达依斯迈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Grab预料成为巨无霸后会享有支配者地位,意味着它对消费者负有“特殊”的责任。

“换句话说,Grab必须坚持真正的竞争精神,以确保不会滥用支配地位。”

另一方面,Grab大马公关经理雷琴娜在受询时表示不予置评。

依斯干达也点出,在收购Foodpanda后,Grab在送餐业依然有其他竞争对手,包括提供本地化服务的Shopee Food、Beep It和百家外卖等,因此不会出现垄断局面。

“根据2010年竞争法令,在市场取得垄断或支配地位的企业并不违法。”

但他强调,大马竞争委员会时刻都在监督任何市场中的主导者,包括巨无霸公司和垄断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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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委会上诉失败 Grab逃过8680万罚款

(布城19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的上诉,维持高庭的裁决,撤销对电子召车平台Grab的8680万令吉罚款。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上诉庭认为,竞委会在调查过程中未能明确告知Grab相关指控,程序存在瑕疵,因此罚款无效。

竞委会原本指控Gra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合约限制司机在车内宣传其他电子召车服务,影响市场竞争。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MyCC的上诉毫无理据。另外二司为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卡马。

林宗方在宣读判词时说,高庭撤销拟议罚款是正确的。

他指出,2010年竞争法并没有针对“拟议决定”提供内部上诉的程序,而且竞委会未能按规定正式通知Grab正在接受调查。

MyCC需付5万诉讼费

法庭也命令竞委会支付Grab 5万令吉的诉讼费用。

竞委会于2019年10月3日提出对Grab处以8677万2943令吉76仙的罚款,理由是Grab违反反垄断法,在合约中加入限制性条款,要求旗下司机不得在车内推广其他电子召车服务,可能影响市场竞争。

该会也指出,Grab与Uber合并后,成为国内电子召车市场的主导企业。

针对该处罚,Grab随后提起法律挑战,并在高庭获胜。

Grab的代表律师为拿督马利克依姆蒂亚兹,而竞委会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汤米汤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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