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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疫情警醒仍不足 90%国人缺立遗嘱意识

独家报道:李治宏

立遗嘱向来是华人普遍忌讳的事,但过去2年的疫情,却令随时面临生离死别的国人改变想法。

本报早前报道,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单是向公共信托有限公司(Amanah Raya Berhad)立遗嘱的国人就有约4万人,创下10年新高。

尽管如此,根据马来西亚资产规划师协会(MIEP)官网,至今仍有超过90%的大马人仍未立遗嘱,为何如此?这里请来该会主席薛国龙告诉大家更多。

问:为何大马至今仍没有立遗嘱的风气?

答:这可归纳几个原因。第一,许多国人仍不明白立遗嘱的重要性;第二,很多人认为立遗嘱很麻烦,需要准备许多文件和列明财产,结果抱着能拖就拖的心态,迟迟不立遗嘱。第三,有些人认为自己没有财产,所以不必立遗嘱;第四,很多人认为立遗嘱费用很高,是有钱人的“玩意”。

其实,立遗嘱非常重要,因为一个人如果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将根据遗产分配法令,而非根据其意愿来分配。只要有一个银行户头,就必须立遗嘱,否则受益人很难拿到其遗产。至于立遗嘱的费用其实不高,只需花费1000令吉以下就可做到。

建议提供税务减免

问:过去20年来业界和相关组织对立遗嘱方面的宣导,是否有起到作用?

答:肯定有的。以前每个人一提到立遗嘱,就会想到自己不久后将离开人世,所以就很忌讳,现在的人会比较好一点,尤其是冠病疫情爆发后,会有更多人立遗嘱。

但为何我们立遗嘱的风气仍不盛,除了上述提到的几个原因,其他因素包括政府未有奖掖措施去推动,因此我们建议政府提供税务减免,立遗嘱可享有个人所得税减免最高3000令吉,以鼓励更多国人立遗嘱。

设信托国人少过1%

问:遗产规划其实不止是立遗嘱,还包括设立信托。在大马,设立信托的人多吗?

答:在大马,信托是一个很新的概念。目前没有正式的统计数据,但相信有开设信托户头的人少过1%。

信托可分为很多种,包括家庭信托、房产信托、保险信托、投资信托等。它是财务规划和传承财富的其中一种工具,通过它把资产(遗产)传承给下一代。

信托可减遗嘱争议

问:没有立遗嘱和设立信托,会面对哪些问题?信托又有什么好处?

答:没有立遗嘱,就必须根据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遗产,要将遗产交给指定受益人,需耗费更长时间。

当然,遗嘱的有效性可以被挑战,例如指有关立遗嘱是在不清醒的情况下所立下,但信托可以解决遗嘱的这个问题。信托可以在立信托者过世及发出死亡证书后的4至21天后,就由信托公司把钱交给受益人。

在等待遗产分配的过程中,死者家属的日子要过、贷款需继续还,可通过之前准备的现金信托,应付全家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

问:国人购买的人寿保险和公积金户头通常有安排受益人,如果在遗嘱中提名不同的保险和公积金受益人,两者会否有冲突或重叠?

答: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法律问题。我建议不要这样做。如果在遗嘱中提名保险和公积金受益人,而有关受益人并非你的近亲,这份遗产的安排将无效,可能会被挑战,进而令整个遗产分配出现问题。

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要更换保险或公积金的提名受益人,就直接在保险提名人和公积金提名人上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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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留12笔土地 他做错1件事无法继承

(台北7日讯)遗产分配细节多,若无特别立遗嘱,一般多半会用应继分方式进行分配,但法律上也有特留分,避免往生者预立遗嘱时特别偏爱某位继承人,保障拿到遗产的最低比例。

事实上,许多法院判决也显示,有些人因为生前没有尽孝,甚至对长辈出言不逊,最后连特留分都拿不到。

一位韩姓男子上有6名兄姐,排行家中老么,但他染有恶习、生活挥霍是家族中头痛人物,曾多次对母亲口出恶言,甚至呛声“赶快去死一死”让母亲情绪崩溃,多次对其他子孙表示,“绝不让他继承财产。”

母亲过世后,其他6名兄姐共同提出“确认继承权不存在”之诉,多位子孙出庭作证,且韩男多次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母亲留下的12笔土地韩男一毛都拿不到,不得继承遗产。

当时法官提到,依民法规定,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经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者,即丧失其继承权。另一起类似案件则是,一位住在台北市的陈姓妇人在养母过世后,对养父不闻不问,等到养父过世后却跳出来争产,法院认定陈女没有尽孝,判她败诉。

除了不孝可能会丧失继承权之外,民法第1145条规定,针对多项情形进行规范,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或湮灭被继承人关于继承之遗嘱者;以诈欺或胁迫使被继承人为关于继承之遗嘱,或使其撤回或变更之者;以及故意致被继承人或应继承人于死或虽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等状况。

新闻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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