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警队有必要大整顿/P·古纳斯加兰

以前,有人怀疑有组织犯罪集团与高阶警官有广泛的联系,现在,已为一宗爆料事件被证实。爆料人不是别人,正是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本人,当时他说有人正密谋推翻他。

他本月初的这次发言也不乏惊天猛料:警队内有一群年轻警官,正密谋将他拉下马。他们想要统治整个警队,以便从中徇私枉法获得利益。

“我真心希望他们尽快悔改。不要等到60岁退休时,才来后悔莫及,一旦警察脱下制服,就没有人惧怕他们。”

警队徇私获利属犯罪

他揭发这件事,是很勇敢。不过,他应该等他们悔改吗?他不是应该先发制人采取行动吗?毕竟,统治警队徇私获利,带有犯罪活动的意味,而警察的职责,是调查和逮捕罪犯。

这宗爆料引起了许多疑问:这些警官的官阶有多高?与地下会党帮派和罪犯有关系吗?情况有多么普遍?警方打击贪污和维护法治的首要职责有被妥协掉吗?

尽管总警察长随后说,事情已受控,他将亲自处理,而不是通报应参与调查的首选机构——大马反贪委员会(MACC)。不过,那不是调查的正当途径,特别是近期的案件显示警察部队可能已被妥协。

例如,在所谓瓦解“尼基党”案中,警察总长宣布,逮捕68名嫌犯,涉嫌澳门骗局等勾当。他们是以在潜逃的拿督斯里廖顺喜为首的国际性有组织犯罪集团,因为涉嫌控洗钱等犯罪而被捕。重要的是,有34名警员涉嫌包庇犯罪,那是一个大数目。

此外,较早时,警察总长说过,一名槟城商业罪案调查组的警员涉嫌放走该州的一名澳门骗局的嫌犯,他感觉被“背叛”。

“本案是透过武吉阿曼的廉正与标准执行部(JIPS)调查发现。我们正在采取果断的行动,因为他们显然是背叛了信任。”

虽然这些案件是新的,但是警察部队与地下组织有利益输送关系的说法存在已久。此外,警察收贿、在拘留所虐待囚犯的指控很多。

这一切都指出一点:警方的调查必须是独立的,否则会有包庇同袍的倾向。长期下去,这会导致警队贪污和滥权增加,削弱执法,侵蚀法治,有利于权贵差别待遇。

调查的第一线是利用已有的机制:反贪会。它才是该展开调查的机构。如果警队里普遍贪污(迹象很多),就有必要设立特工队来捣破。

现有的政治领袖不太可能做出这种决定。他们本身已经钻了不少权力的漏洞,施政和问责已处于紧绷状态。整顿警队,必须是改革过程的一部分。

IPCMC有必要起死回生

长期来看,作为改革过程的一部分,此前被边缘化的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有必要起死回生。远溯自2006年,皇家调查委员会就建议成立IPCMC,以加强警队管理和运作。

原版的IPCMC提案,要打击警员贪污、牵涉犯罪活动、不遵守法律和警队守则等不法行为,以及遏制警方暴力和不法行为。

虽然IPCMC提案列入2018年大选的希盟宣言,但是在权力方面已被冲淡,即使那样也还未被国会通过。2019年11月,IPCMC法案重返议程第二位。不过,还来不及二读通过,希盟政府就被推翻了。

原汁原味的完整版IPCMC,让品行良好、有能力的人带头调查警队,权力不受限制,有了这个绝对的先决条件,才能大规模撼动警队,把警队带回正直和不容偏差的路径。不过,现有的政府掌权期间,那是不会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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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前警总长:IPCC不应涉政治委任

(吉隆坡14日讯)前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希望,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令(IPCC)在实施时,不会涉及政治委任。

他认为,即将成立,作为调查某事件的独立单位,最佳成员人选就是在警队有经验的人。

他告诉《每日新闻》:“独立委员会的成立绝对准确及非常好,但在组建涉及IPCC 的案件时,不应该出现政治委任。”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昨天指他已和秘书长拿督斯里旺阿末达兰进行讨论,并敲定IPCC将于明年6 月生效。

国会下议院是于今年7月26日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

VPOL:应由警务人员组成

大马退伍警察福利协会(VPOL)主席拿督胡先阿旺指,独立委员会应由警务人员组成,以便能够监督,而且他们更了解关于大马皇家警察部队的情况。

“如果可以的话,成员应该要有1 或2 名警察,而不仅仅是律师等外人。这是因为如果是律师,这些人只会通过他们看到的东西说话,即使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警队中发生的事情。

“如果委员会中有一名警察代表,至少他们可以说出为什么会发生这件事。这是因为外人只看到外表穿着制服的警员。

“比如,我们警察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不错,可以早早回家等等,但我们不知道他们在工作中到底经历了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希望这个委员会没有警察的成员,因为决定可能只是基于外部的假设。”

他指IPCC的实施允许对不论是高级或低级的任何警员采取行动。

“我个人觉得IPCC是可以实施的,因为以往这种纪律处分只是针对下属,然而警官或高级警员的道德规范却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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