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社強烈反對聲中,也在副教長張念群一再宣稱“尚有討論空間”、“ 尚與各方谘詢” 聲中,教育部宣布維持華淡小的爪夷書法課程政策,華社頓時有給張大姐耍了一招的感覺。
說到這裏,不得不提起兩個人,第一個是林吉祥。馬華總會長魏家祥發布《南洋商報》1984年7月3日的“舊聞”,那是林吉祥引憲法152條指爪夷文非官方語文,不可列為華小必修科。
我國唯一國文是以羅馬字母拚音書寫的馬來文,此外就沒有任何國文,所以爪夷文不是官方文字,其理至明,且憲法也沒有允許政府強製人民學習、鑒賞、應用非官方語文。因此,教育部強製華淡小鑒賞爪夷書法已等同挑戰國家憲法,肩負教育國民子弟的部門竟做出違反憲法的事,令人匪夷所思。
林吉祥既在35年前已知爪夷文不是國文,也知道政府不能強製人民學習,他現在為什麼不反對?果真是換了位子就會了腦袋嗎?
自願和“強製”是兩碼事
教育部長馬智禮博士說,爪夷文其實就在我們周圍,他出示鈔票上的爪夷文字,他說看了不會令你變為回教徒。
我不反對鈔票附加爪夷文,但為對國民公平,鈔票也應該附上華文,反正看了也不會令非華人變為華人,何況華文畢竟是我國第二大族群的母語,重要性也遠在爪夷文之上。
馬部長又說,我也在學華語。但自願學和“強製”學是兩碼子事。
第二個要提起的人是國防部副部長劉鎮東。他針對華社反對爪夷文課題發表講話,內容第一:對此事引起的喧鬧感到遺憾;第二:他在澳洲念大學時有一段非常愉快的學習爪夷文經驗。
關於第一點,當華社發覺政府的施政或所訂立的政策不利於華社時,是否應該默默接受,不該喧鬧?實際上,喧鬧就是民意的抒發,是下情上達的途徑,為政者理應虛心聆聽,不料劉副長卻覺得遺憾,真令吾人遺憾。
至於劉副長在澳洲有一段非常愉快學習爪夷文經驗。因此,全體華小生就必須因為劉副長的愉快經驗而須學習或鑒賞爪夷文書法,大家必須唯劉副長馬首是瞻,因為劉副長愉快,全體華小生也必須愉快?
路牌刪華文留爪夷文
昔加末亞羅拉新村日前更換路牌,刪掉原有的華文,卻保留同屬沒有官方地位的爪夷文(果然周圍都是爪夷文),這是很不公平的事,請劉副長“就近”即刻糾正。
至於張副教育部長一直強調爪夷文書法屬趣味語文,但如果學生覺得它並不趣味,可以不鑒賞嗎?目前不考試,但張副部長能保證10年8年後也不考試嗎?正如當年很多人拍胸膛保證華文中學改製後有三分一時間學習華文,如今那些保證人在哪?
這裏要告訴林吉祥老伯伯,華社不是害怕爪夷文使我們失去華人的特質,而是恐怕讓爪夷文插足進來,以後就可能變為選修科,再變為必修必考科,蓋從聯盟而國陣,對華教的承諾大半落空,希盟執政後,華教困境依舊,前車可鑒,華社能不反對爪夷文書法鑒賞課麼?堤潰於蟻穴,華社能不反對“不考試”的爪夷文“趣味”課程麼?
5·09大選前,行動黨在華教課題上總是和華社站在同一陣線,極得華社歡心,大選後卻總是和華社打對台,打完醮不要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