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我只能暂写寓言故事/周若鹏

话说阿茂来我家做客,居然敢当着我的面说我妈煮饭不好吃,我马上把他赶走。怎料妈妈过来扭我耳朵,说我藐视厨房。我一边喊痛一边控诉,这些话明明是阿茂说的呀!妈妈不管,把家用调高到50万。我以后还敢随便让客人来吗?

筹款仅是分担没胜利

这故事当然是虚构的,我妈非常明白事理,就像你一样,就像每一个捐助“当今大马”的人一样,心里那把尺非常分明,那团怒火十分炽烈,才可能在短短4小时内便筹款超过50万。然而我们并没有胜利,只是在集体疗伤。当今大马罪名终究成立,我们只是在帮忙分担刑罚;我们没有胜利,而是输得非常凄惨。

我也不喜欢看某一类读者留言,无论是在新闻底下或在我自己部落格也好,这些人匿名、粗鄙、偏执、无知,但他们都有说话的权利。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名言据知是英国女作家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先说的,大概总结了言论自由的精神。

当每个人都能放心畅所欲言,我们才可能从中汲取有用的意见,推动社会进步。如果我们容许当权者让一个粗鄙的人噤声,不管他多么不堪都好,也就等同容许当权者让知识分子都噤声,叫你我都噤声。

但这样的判决比叫一个人闭嘴更可怖。日前警方针对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新书一案搜查文运书坊,大家还在揣测该著作是否会成为禁书。就算结果如此,那么也就堵着托马斯一个人的嘴罢了,然而托马斯毕竟是拥有许多社会资源的律师,不乏发言抗争的办法。草民如你我缺乏这样的管道,就算敢言,自己在自家社媒上嚷嚷,既无传播力也无影响力,我们需要平台让声音被听见。

杀鸡儆猴让媒体陷恐惧

媒体便是这样的重要平台,如今杀鸡儆猴让媒体陷入恐惧,他们便得浪费更多资源过滤留言,甚至干脆禁止。再者,如果连一个路人的话都会招惹麻烦,自家生产的文字岂不是更危险?于是不等谁来控管,媒体先加强自我审查。我们不只失去发声的园地,连真相也读不到了。比起对付一个人,对付媒体等同把空气抽掉,真空中没有声音。

法律是这样,诠释和判决权在法官,我们能怎办?政治学者黄进发说那就改掉法律,促请国会议员负起修法的责任。然而我看着连是非分明的性骚扰法案也一拖再拖,真不知这样的改变何时能发生,只得持续努力。在这样的国家,我只能暂时改写寓言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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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书展和我无关了/周若鹏

十几二十年来,这是第一次,书展和我彻底无关——我真的很满意这样的状态。我不去参观,没上台演讲,甚至连朋友想约在那里见面,我也拒绝。这不是抵制,但很像。
过去干出版社的时候,书展和工作息息相关。我们的脉搏随书展跳动,书籍面市总要赶上这个大卖场的日期。准备资金,筹备人员,说有多忙就多忙;上游印刷厂的工作量更可怕,大家都在这个时段赶书。

但忙到最后我们的收益并不怎样。展场的设计总是让人流先经过主家,书买得差不多了,才经过我们这些帮忙分摊租金的小展商。然在商言商,亦无可厚非。

我干出版 书展干我

成本越来越高,除租金以外还有额外费用,比如运输、办活动等等。有些费用合理,热门时段要用舞台须另付费,大家都要抢周末高峰时段,总要有个筛选机制。有些费用是莫须有的,收费方心知肚明,就不公开挑明了,这是最后一根稻草,压碎了我对未来与企业良知的虚妄预期。我干出版,书展干我。

到后来从小盈变大亏,只能安慰自己说把开销当营销,跑活动不一定为了赚钱,而是用来给产品、公司品牌曝光,耕耘未来。不过,那些忿忿不平都随着我离开出版业以后,皆成云烟。问题未曾解决,只是继续由其他人去承受那一团云、那一头烟而已。

书商、出版社必须依赖书展吗?也不一定,我至少接触过两家赫赫有名的公司是不参加书展的,理由是条件谈不拢,也没人聆听他们的诉求,这是比较委婉客气的说法。他们依赖自家网站、社媒和店面,这么多年了都十分稳定。

其中一家的老板对我说,不仰人鼻息一点问题都没有,营业额半点没掉,可见只要自己能接触读者就行了,如此公司存活得自在有尊严。我当时没有那种底气去破釜沉舟,结果会如何永远不知道了。

此后我就是个普通读者,和书展无利益瓜葛。我只想静静读书,不必刻意去凑热闹。我也是个普通作者,新书《阶段之死》快出版了,这回刻意避开书展,也不在连锁书店上架。我不能为一时意气赌上整家公司的命运,但赌上一部自己的书,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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