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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冠個“一帶一路”之後……/許孫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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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民政部最近澄清,官方從未批準任何帶有“一帶一路”字樣的社會組織,凡是冠有一帶一路字樣且自稱在該部登記的組織均屬虛假宣傳。

民政部指出近期有未經登記的一帶一路聯盟、研究會等組織在社會上開展活動,巧立名目舉辦論壇、研討會、展會以及評比、競賽活動等,明顯觸犯相關法律法規,呼籲各界應警惕,防止以一帶一路為幌子的斂財聚財行為。



在此之前,在中國出現數以百計冠上“中國”的社會組織,已被踢爆未經民政部審批登記,其中有些僅在香港或澳門當地成立,對外卻誤導為中國全國性社會組織開展各類商業、收費性活動。

設商會對接謀商機

中國的社會組織,不論學會、研究會、行業協會等等,其領導層大多來自官方及相關領域單位領導。從章程中的宗旨、任務等可見其組織非常嚴謹且具代表性。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外向發展,許多省份因為民間不允許成立宗鄉會,而以宗親形式組織商會,全球各地華社的宗鄉團體看準這個趨勢和模式,也紛紛另設商會與之對接並謀商機。

中國社會組織最早扮演對外交流事務,早在台海兩岸開展民間互動時期。其時,台灣規定,中國官員或企業人士赴台,中方必須由全國性或省、市(直轄市)級社會組織組團,團員必須具該組織理事以上職務,中國社會組織因此扮演了團體赴台交流的橋梁角色。



而台灣方面的對口(邀請單位),也必須是全台性或直轄市級的相關屬性社會組織(台灣稱為社團)。這類參訪活動被歸為“專業人士”交流。

在無網絡時代,中方官員或企業老板為“捷足先登寶島”,往往得另付一筆費用“買”個社會組織“理事”身分,每一赴台團體也有台辦官員隨行。

杜絕設社團牟利

台灣的社團,因官方規定每年隻有三十個邀請名額,其時每個名額要價高達新台幣一萬元(約1400令吉)。腦筋動的快的人,更四處找人頭同時成立了好幾個社團。由於社團泛濫,當時坊間戲稱,當一塊招牌掉落時,必會砸到一位社團理事長。

陳水扁執政時代推動“台灣”正名,冠上“中華”、“中華兩岸”、“海峽兩岸”字樣的社團,代為申請中國社會組織團體赴台的旅行證幾乎不予許可。冠上“台灣”字樣的社團就在那時候出現。北京彈性接受台方邀請單位另以冠上“中華兩岸”社團文件為審批依據。

台灣社團登記采報備製。全台性或市、縣級社團隻要有30位,其中11位不同區域戶籍的發起人即可成立。每年通過網絡呈交年度會員大會記錄、上年度會務、財務報告、本年度會務計劃、財務預算等予主管機關,即可完成報備程序。

在兩岸社團密切交流時期,每年約有十餘萬中國官員及企業主以“專業人士”身分赴台。招商引資、各領域交流或省市旅遊區推介是他們的主要活動內容。

馬英九時代,中國官員赴台必須具有社會組織理事身分的規定鬆綁。台灣以成立社團牟利的歪風被吹熄。台灣不少社團負責人(理事長或會長)早期在中國借“兩岸熱”,以投資為名,四處招搖吃香喝辣的劣跡也曝光。

具備實力份量獲利

外界對中國崛起與一帶一路倡議的商機欲趕搭列車,從中獲取經濟實惠是利之所趨,也是人之常情。

該留意的是,對中國特色的體製、企業特性等等,外界究竟下了多少功夫認識與理解。

資訊爆發時代,中國人又遍及全球每一角落,一帶一路倡議的無限商機,大家都看到了,誰能取得獲利,說白了,必須得具備實力與份量。

許孫仔

許孫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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