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動黨是一個時常被其盟黨領袖害慘的政黨,以前希盟執政時的敗筆政策,行動黨全都怪敦馬哈迪醫生所為。如今發生財案二讀通過,反對黨放棄記票反對,結果隻有13個反對黨議員反對,意味著財案二讀通過是獲得反對黨在雜亂聲中同意的。
行動黨林吉祥表示在進行記票的當時,並不清楚安華訓令希盟國會議員不必記票反對,但林吉祥並沒有站起來,若是再多兩個反對黨議員站起來,那麼反對議程就可以進行了。
行動黨的國會議員並沒有站起來與敦馬等人一起反對財案,安華承認是他所發出的指示,而林吉祥說對此不清楚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如今行動黨大有把責任推卸給安華,認定是安華所發出的命令,導致記票反對的過程失敗。許多行動黨高層或基層對行動黨領袖對安華的指示言出必行感到迷惑,行動黨竟然沒有自己的立場,也沒有檢討安華做出的指示,就這樣你看我,我看你的情況下,絕對服從安華的命令,的確讓安華“受寵若驚”。
行動黨不但讓華社失望,連基層支持者也感到迷惑,若是這種政治上的缺口一開,將來面對華社重要課題時,行動黨是否還要為了捍衛希盟的框框而放棄捍衛華人的利益。行動黨竟然會被安華牽著鼻子走,的確是讓全國人民感到驚訝的事,更讓支持反對黨的人民對行動黨失去表達立場而感到擔憂。
許多人在捍衛安華的立場,但安華害慘了整個希盟卻是無法改變的事實,而行動黨被安華拖累也是無法避免被譴責的事實。行動黨是第一次在國會面對如此尷尬的局面,是安華害慘行動黨,還是行動黨失去了理智,唯有安華的命令唯命是從。
更甚的是,行動黨在財案二讀通過之前,是截鐵斬釘地表明反對的立場,在二讀通過之後也是堅決表達財案不公平的立場,也就是說行動黨是反對財案,絕對不認同財案內的紕漏,必須給予修改或糾正。國會財案三讀的時候,行動黨就有機會為自己解圍,但米已成炊,卻是無法再次提呈記票的議程。
行動黨在敦馬當首相的時候,也已經表現出言聽計從的角色,結果敦馬的許多政策讓行動黨無法自圓其說。如今安華也出現這樣害慘行動黨的事端,難道行動黨還沒有醒覺?
在反對財案方面,敦馬卻是從頭到尾堅持本身的原則,讓全體支持反對黨的人士對他起了敬畏之心。作為反對黨也是須要言而有信,若是覺得執政黨所提出的財案惠及人民,那麼就不應該堅持本身反對的立場。
身為反對黨國會議員,必須為本身負起責任,就像敦馬13人一樣,果敢地站起來。若沒有站起來,不論是安華、林吉祥、林冠英等人都必須負荊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