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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才薪资须从长计议/南洋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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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人才机构(TalentCorp)主席黄书琪周日晚出席马中建交50周年马中企业家交流晚宴时透露,为保障本地员工的工作机会,人才机构正著手研究外国专才工作准证(EP)的薪资标准。

目前的外国专才工作准证(EP)薪资标准共分成3个级别,即是月薪1万令吉、5000令吉以及3000令吉,黄书琪说,特别是这第三类的工作准证薪资只是3000令吉或以上,对我国工人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检讨当中的薪资结构和其它细节,以符合目前的薪资市场。

不同岗位不同薪资标准

有关薪资标准是在多年前制定,旨在保障国内一些工作岗位不会发生本地员工和外国人同工同酬,甚至是可接受更低薪资的外国员工取代,因此当局制定了一些标凖,其中包括雇主在相关岗位若执意要聘请外国专才,就得依据当局制定的最低薪资标准,余此类推,不同专业岗位有不同的薪资标准。

这种官方插手薪资市场,志在保护国内一些指定工作岗位人力市场的方式,确实起了保障作用,至于国人多不愿就业的3D(脏、险、难)工作,薪资则是自由发挥,只需配合外劳供应国的劳资条件和国内的基薪标准,问题不大。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薪资上涨,再加上各种学位的最低薪已经过调整,举例来说,当年国人薪资1000令吉,同等工作外国专才最低3000令吉的标准结构己经不再适用。

比如国人该份工作现在的最低薪是2800令吉了,聘请外国人来做同样的工作如果依然是3000令吉,差距不大,就等于提供雇主向外寻人的机会,即让国人面对更多竞争者的可能性。

人才机构新任主席黄书琪有此想法,极合时宜,但是以外国薪资的旧标准来对应今日的国人薪资,或许不再准确。

世界性的经济不景、能源紧张和成本提高,推高了大部分国家的物价,也同时推高了工资,当年聘请国人月薪1000令吉,聘请外国人3000令吉的薪资标准,若是国人已经调高至2800令吉的话,同样专才的外国人哪有可能还停留在3000令吉,并成为国人的竞争对手?可见“薪资标准对本地员工不利”之说,有点道理。

人才机构对本地工人工作保障的关注和担忧必须被认同,但是进入AI和机器人时代,人力市场的生态、模式和技求已经产生巨大变化和重组。

当年劳工潮时代的薪资标准结构、人选和数据等,今天可能已经用不上,甚至是革命性的改变了。

须重新整理新标准

或许,当局还真的需要重新整理一份新标准,或者是暂时观察一下,让外国人力市场的子弹在国内飞一会儿再作研究,不能只是在当前的薪资水平上作标准,那太不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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