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刚于大马交易所上市的本地连锁茶室餐厅,早前贴出告示牌,指将在农历新年大年初一和初二两天征收的服务费从10%调高至15%,引发市场不满后,日前宣布,服务费将保持不变。
其实,饮食业于农历新年期间涨价,似乎已是我国过年的另类“习俗”。
较能接受间接涨价
饮食业涨价有两类。
第一类是直接式涨价,即一些业者尤其是饮食小贩业者于农历新年期间,直接以价格较高的价格售卖食品。
第二类是间接性涨价,即一些餐馆于农历新年期间,只提供所谓的新春套餐菜单,让上门的食客被强迫性消费。
虽然两者都是涨价,然而第一种却恐怕较会引起消费者的心理抵触,毕竟是得用较高的价格来购买同样的食品。
所以,这些只赚取蝇头小利的饮食小贩业者们,每年往往都处于农历新年期间该不该涨价的舆论风口浪尖;反之,民众对于那些财大气粗餐馆的变相涨价,似乎欣然接受。
当然,这些饮食业者于农历新年期间涨价,固然有其理由,包括所谓牺牲自己与家人团圆共度农历新年的时光来做生意,以及必须付出额外的工资予员工。
但是,一些于农历新年期间照常营业的连锁快餐店及便利店,也是在得付出额外的工资给其员工的情况下,都没有涨价。这就难怪农历新年期间,不少人都情愿到快餐店用餐。
更何况,多元社会的我国,一年中都有好几个“如果有营业做生意,就得付出额外工资给其员工”的佳节公假,例如开斋节、屠妖节及圣诞节等等。
然而佳节期间涨价的课题,为何却只发生于农历新年这个佳节?
消费者“纵容”后果?
所谓有怎么样的消费者就有怎么样的商家。
当你觉得某餐馆或小贩价钱不公道或服务不好,心中埋怨数句后,下次仍乖乖去光顾双手奉上血汗钱;当你所光顾的熟食档已经缴付了租金予咖啡店的情况下,你在里面用餐却被咖啡店业者强制性规定最低饮料消费时,你如果选择妥协而非即刻打包离开以示抗议,就别怪这些商家对你的血汗钱予取矛求。
我国是一个自由市场,商家有涨价的理据,消费者也有光顾的权利。
因此,多年饮食业于农历新年期间涨价的这个“习俗”,是否就是消费者们的“纵容”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