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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口罩罚款不必减/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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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3·18实施管控令,到6月30日,警方开出给个人和公司的罚单惊人。

至于7月到8月,公司或个人,违反管控令的情况是改善、保持或恶化,则有待部长大人公布。

日前希盟国会议员,要求修改法令,降低不戴口罩罚款至250令吉,政府最终决定,维持现状。罚款1000令吉,已不算轻,仍然有那么多人罔视违令,倘若降低罚款,恐怕引发更多人更随意违,不戴口罩,害人害己。

政府各单位收到的罚款,固然对财政有供献。但罚款的重点并不在财政收益,而是维持国家、社会秩序、公平、安全等等的运作。疫情期间,强制戴口罩,正如醉驾、开车超速等,都是为了个体和他人的安全。违法如被判坐牢,国家还要动用纳税人的钱请他们吃咖喱饭、付牢房水电费行政费等费用。

全体纳税人为一人埋单

那卖扁担饭的尼查,为了一己的商业利益,铤而走险,知法犯法,结果害人害己,虽然被罚1万2000令吉,坐牢5个月——但政府各部门要消耗的人力物力,去控制该区的疫情,是1万2000令吉的5倍还是10倍甚至20倍呢?

他祸延满门,进而祸害整个地区,该区居民和商业的损失,又是多少个百万令吉呢?该区居民准备向他索赔,但有律师说向他索赔不合法,而是该向政府索赔。

如果政府必须赔偿居民商家的损失,那一个人违法,政府的损失又是多大呢?而所谓政府的损失,最终又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归在纳税人的头上。

一人违法,很可能是一个地区被祸害,结果是全体纳税人要替他埋单。天理何在?

体恤民情好过朝令夕改

管控初期,有些人是在不清楚情况下违法。到了有条件管控令和复苏管控令的初期,人民虽有一些不明确的情况,但当局随即澄清。

澄清之后,还有大比民众违法而接到罚单,被控上庭,很多是知法违法,并非无辜。故此,政府实在不必要为了小部分无辜或不小心的初犯者而修改法令。

希盟政府的不断U转,为国人所诟病,成为国人笑柄;国盟政权,不重蹈覆辙,算是明智之举。不小心初犯者,仍可向法庭求情从轻发落,也是体恤民情,好过朝令夕改。

本来疫情眼看就快要归零,病毒活跃人数降到100以下,后来又突破200。现在仍然需要全民努力,守法守规则,盼望8月能归零。

1000令吉罚款尚且不能完全阻遏人民违法,降低罚款也会降低人们守法的意愿,完全合乎逻辑。

政客们当务之急,是以身作则 ,也要教导铁粉们守法守规则,戴口罩,群集展示强大支持力量时,仍不忘保持防疫距离;筹款打官司,online过账就好,千万不要拿美禄罐到咖啡店到pasar malam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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