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青年选民协会(Undi18)将于4月2日入禀法庭,以迫使选委会允许18岁至20岁青年在今年4月2日注册为选民。
该组织认为,18至20岁青年不应被剥夺投票的权利,政府有必要修改联邦宪法119(1)(a)条文。
Undi18今天发文告说,鉴于最近的事态发展,政府不能剥夺18至20岁青年的投票权,因为对民主国家而言,每一票都至关重要,展延落实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法案已歧视年轻人的声音。
选委会主席拿督阿都干尼昨天宣布,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以及自动选民登记,将延迟至明年9月1日之后落实。
他说,虽然国会已修宪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惟该政策和自动选民登记无法在今年实施。
Undi18指出,国会通过修宪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已近两年,政府没有理由进一步推迟18岁投票年龄。
Undi 18将追究政府的承诺,向政府采取法律行动,预料在4月2日入禀法庭,展开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