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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胡栋强诽谤获胜 林冠英获赔55万

(槟城7日讯)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起诉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诽谤案获胜,获得55万令吉赔偿。

高庭判决,胡栋强需赔偿40万令吉、10万令吉诉讼费,以及起诉日起每年5%利息。同时,必须在《中国报》发表向林冠英的公开道歉声明,包括网站及印刷版。他也被禁再次提出同样的言论。

高庭法官肯尼圣詹姆斯指出,胡栋强在林冠英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指他协助演唱会主办方获取税务豁免的不实指控构成诽谤。胡栋强在2019年9月25日的记者会,及通过槟城民政党官方电邮发布的新闻稿,对林冠英进行诽谤,这些言论之后刊登在《中国报》。

胡栋强当时还展示林冠英与黄成鸿的合照,及旅游部的官方信函。试图暗示他们之间存在联系。

高庭法官今日通过Zoom视频会议判决,裁定胡栋强指控毫无根据,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这名前财政部长认识黄成鸿,或授予任何税收优惠。

“尽管胡栋强的言论是以提问形式,但本质上构成诽谤,不符合公正评论的范畴。这些言论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公众利益,胡栋强没有法律或道德义务发表这些言论。”

他说,法庭采纳两名记者的证词,称胡栋强经常使用同一个民政党电邮发布新闻稿,这证实他参与新闻稿的发布。

《中国报》需付15万赔偿金

法官指出,《中国报》在未核实指控或寻求林冠英的回应的情况下,发表胡栋强的言论,从而诽谤林冠英,该报应该更加谨慎,尤其是考虑到言论出自一位政治对手。基于该报未能达到负责任新闻报道的标准,无权援引有条件特权。

《中国报》被谕令支付15万令吉的赔偿金、8万令吉的诉讼费及每年5%的利息。

胡栋强之后受询会否上诉时说,他会先跟律师讨论;至于《中国报》则会提出上诉。

林冠英由律师西门慕拉里与郭彦伶代表,胡栋强由峇日星与克奈尔星代表,《中国报》则由游文礼与游德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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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槟城中总 9台AED移交威省9志愿团体

(北海18日讯)民主行动党顾问林冠英说,随着电子发票措施一旦实施,其中年收入超过50万令吉的社团组织将受影响,因此,他希望政府能够多加考虑,并放慢落实电子发票的措施。

他说,电子发票的落实,不仅对商家带来影响,更对多数志愿团体造成直接冲击,尤其是目前经济放缓情况下。

林冠英也是峇眼国会议员,他于今日出席槟州中华总商会移交9台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予威省区9个志愿团体时,这么表示。

他说,这些年收入达到门槛的志愿团体,在应对电子发票措施时,需要增聘专业人士处理,这无疑增加团体的开销与负担。

槟州中华总商会会长拿督斯里祝友成希望这批AED设备能够成为紧急时刻的救命利器,也提高民众对心肺复苏与应急知识的关注与学习。

他说,这是该会推动公共安全、关怀社区的重要里程碑,并相信一个健康和安全的社会,是需要政府、企业与民间团体共同努力。

急救黄金4分钟

“根据医学数据显示,在心脏骤停后的黄金4分钟内,急救是挽救生命的关键,而AED作为最有效的其中急救设备,其普及率与可及性,是守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指标。”

大会在仪式上,安排专业人员讲解AED功能及示范正确使用方式,通过实际的操作演示,让出席者对AED有更深入了解,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挽救生命。

受惠团体包括北海蓝天义务救援队、北海新路义务消防队、峇眼达南民防辅助应急响应队、大山脚紧急救援队、槟城奇动社、马章武莫义务消防队、威南红新月会、威南高渊自愿消防队、威南高渊自愿治安队。

出席嘉宾包括槟州中华总商会执行顾问拿督斯里方炎华、署理会长拿督林智栋、副会长拿督骆荣伟、执行董事拿督林界成、槟州中华总商会董事兼威省市议员梁凯威、峇眼惹玛州议员朱悦权、峇眼达南州议员古玛兰及受惠团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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