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档案照)
(吉隆坡14日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于2020年通过后,政府已对蚊型脚车进行管制,肇事少年骑士的父母亲可受到对付,包括罚款和坐牢。
交通部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当年指出,这项修正案为了打击蚊型脚车党和飙车族的问题,以确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当时向媒体汇报这项修正案的细节和详情时说,如果是未成年的蚊型脚车少年犯罪,父母将被对付,包括被罚款和判坐牢;肇事者是成年人,则后果自负。
根据有关修法,任何骑“微型机动车辆”鲁莽与危险驾驶者,都可被判坐牢和罚款。
魏家祥会在近期公布有关微型机动车辆的详细条规,包括微型机动车辆的定义,各类型所需的驾照等。
政府在修法中删除“电动脚车”的条文,扩大电动车的定义,把“微型机动车辆”纳入这项法令,这包括滑板车和蚊型脚车。
魏家祥说,原本修改前的法令第54条文,首次犯错的罚款只是300令吉;第二次犯错可罚款1000令吉或者坐牢3个月。
“2020年修改之后,第一次违例,可直接罚款1000到5000令吉,并可判坐牢最高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