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税收局明年推出“电子发票”

(八打灵再也27日讯)内陆税收局最快明年初推出“电子发票”计划,届时,纳税人无需再为交税保存发票、代金券和收据的纸本至7年之久。

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尼宗赛里博士表示,“电子发票”平台可让纳税人通过在线保存他们的记录。

“原则上,一旦获全面实施,‘电子发票’计划将减轻纳税人保存记录的负担。”
   
“(到那时)很多(他们的)信息已经在存在内陆税收局里,‘电子发票’将改变一切。”

“我们希望得到(相关者的)支持,促使该计划或可在明年初实施。”

他今天到首要媒体参观后,这么说。
  
尼宗赛里是被询及内陆税收局会否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以改善纳税人须保存记录长达7年之久的提问时,作出上述回应。

根据上述法令,内陆税收局规定纳税人须保存记录至少7年,在该法第82A(1)条文和第82A(2)条文下,纳税人有责任保存文件,作为收入课税和应付税款所用。
    
所需保存记录的文件包括EA表格、医疗、书籍、捐赠、保险收据等。

内陆税收局有权要求提供文件审核。根据该法令第119A条文,未能保留记录者,可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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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你今年报税了吗? 电子报税5·15截止

(吉隆坡14日讯)内陆税收局提醒,非经商个人居民,2024估税年电子报表(e-Borang)提呈截止日期为明日(15日)。

该局今日发文告指出,这项申报涵盖个人居民组别的纳税人,如知识工作者、专业人士、担任要职的非公民,以及个人非居民组别,如知识工作者、组织、遗产及兴都联合家庭。

文告提到,纳税人可通过MyTax官网(https://mytax.hasil.gov.my),或通过税收局官网(https://www.hasil.gov.my > MyTax > ezHasil服务 > e-Filing)方式提交电子报表。

当局提醒纳税人勿拖延报税,并有责任如实申报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限内缴税,以免因延迟申报而遭罚款、加税或法律行动。

税收局也劝请纳税人填写完整和最新的个人资料与银行信息,以便退税流程顺利。

当局警告,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呈表报或如实申报收入,将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采取行动。

根据所得税法令第112(1)条文,没提呈所得税申报表或未申报纳税资格者,将被罚款200令吉至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至于逾期申报者,将根据税法第103(3)条文,被加征应缴税款的10%。

如有任何疑问或反馈,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HASiL:

(一)Hasil联络中心(HCC)03-8911 1000 或 603-8911 1000(海外);

(二)HASiL在线聊天;和

(三)HASiL官方网站的反馈表,链接为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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