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5日讯)涉及“仙人跳青年遭围殴及勒索”案件的8名被告,包括一名马来女网红“贝拉”,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时全数认罪,法庭择定6月3日宣判刑罚。
法庭允许7名男被告各以1万6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女被告则需缴付1万4000令吉,由一人担保。
这7名男被告分别为莫哈末阿(25岁)、阿末鲁斯迪(23岁)、莫哈末努沙菲(25岁)、莫哈末海卡(19岁)、莫哈末阿米鲁(23岁)、莫哈末达尼斯(20岁)及赛苏哈米兹(19岁)。他们共面对4项指控,包括非法禁锢、刑事恐吓、蓄意伤人及勒索,并在庭上承认有罪。
至于原名努烈丽雅娜、绰号“贝拉”的21岁女被告,则面对3项罪名,即非法禁锢、刑事恐吓及勒索。

第一项控状,8名被告被控联合2名在逃人士,于4月18日晚上10时至4月19日凌晨4时,在马西避兰东布尔戴西路一个组屋单位内,非法禁锢莫哈末法立斯(22岁),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42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根据控状,8名被告与另外2名在逃人士,被控于4月18日晚上10时至19日凌晨4时之间,在马西避兰东布尔戴西路一组屋单位内,非法禁锢22岁的莫哈末法立斯。此举违反刑事法典第342条文,并与第34条文(共同犯罪)同读。
第二项控状指,8人同样在相同时间和地点,恐吓受害人将置其于死地,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邀受害男子到组屋
第三项控状显示,被告多人持续殴打受害者,并借此制造恐惧情绪,进而勒索3000令吉,涉及刑事法典第384条文。
第四项控状仅针对7名男被告,他们涉嫌蓄意伤害受害人,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案件由推事雅蒂法审理,主控官为柔佛州检察署主任阿都加法,副检察司尼诺拉迪尼与努法蒂哈共同负责。8名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那达拉嘉及诺法拉哈代表。
根据早前报道,受害者通过社交媒体结识一名女子,并受邀前往组屋单位,未料遭多名男子围殴并勒索,事后警方于4月21日展开行动,逮捕8名涉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