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8日訊)民政黨署理主席胡棟強表示,針對2019年“國王演唱會”取消事件,民主行動黨顧問林冠英起訴他誹謗案勝訴,他將與黨領導層及律師團隊詳細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該案於昨日在高庭宣判,胡棟強今日通過臉書發文承認敗訴,坦言心情難免沉重,但他會坦然面對,堅持原則,絕不被打倒。
“我衷心感謝黨內同誌、朋友和支持者們的鼓勵與支持,你們的聲援讓我感到溫暖,並給予我莫大力量。”
他強調,自己從政逾30年,始終秉持為民請命、為正義發聲的理念。此次挫敗不會動搖他繼續奮鬥的意誌,他承諾將一如既往,為人民爭取公平與權益。
“國王演唱會”原定於2019年9月21日在檳城舉辦,但最終臨時取消。事件發生後,胡棟強多次召開記者會,質問時任財政部長林冠英的角色與責任。
林冠英隨後於2021年1月13日提起訴訟,指控胡棟強的言論構成誹謗,並引用中文媒體的相關報道為證。
案件於2024年4月正式開審。高庭昨日裁定胡棟強敗訴,須賠償林冠英40萬令吉賠償金及10萬令吉堂費,並從起訴日起計算5%年利息。此外,胡棟強必須在《中國報》網站及紙本上向林冠英作出無條件公開道歉,並不得再重複相關指控。
與此同時,因刊登胡棟強相關言論,《中國報》亦被判向林冠英賠償15萬令吉及支付8萬令吉堂費,並附帶5%年利息。《中國報》方面已決定提起上訴。